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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jcsydney

[提問] 你們會想跟另一半一起買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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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7 22:52:3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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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我已經在台中買了一間~

名子是我的~房貸也是我付

我老婆只要負責住就好了~:D

拉子要走到買房子這一步還真不容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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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8 00:50:1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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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21 16:58:1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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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已經和我伴買了第一間房子

房子登記在她的名下

現在朝著購買第二間房子的目標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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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5-10 22:44:14 | 顯示全部樓層
談到買房子這個問題

我已故..不是 ..是以前的老公..

他買他的名字.我一起住..但是我也會幫他分擔房貸
.

雖然在看房子的時候就分手了!很可悲..走到這一步了..還是分手....

不過,我們一直都是經濟各自獨立.房子他要買.同時我也買...

只是我住他那兒...我的租出去((原本的打算啦))))


不過我認為..不論是P或者T..都要有一份穩定的經濟來源..
房子不管是誰的名字..缴的起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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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9 00:55:5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csydney 於 2007-9-28 15:36 發表
你們會想跟另一半一起買房子嗎

雖然問題可能會很多

但是你們會嗎共同養樓


現況是
他買房子
我管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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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8 15:21:1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三菱 於 2008-5-10 22:44 發表
談到買房子這個問題

我已故..不是 ..是以前的老公..

他買他的名字.我一起住..但是我也會幫他分擔房貸
.

雖然在看房子的時候就分手了!很可悲..走到這一步了..還是分手....

不過,我們一直都是經濟各自獨立.房子他 ...


我同意不論是P或T,女生一定要有穩定的經濟收入
無論誰買房子
在誰的名下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就不怕
房子給誰都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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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20 07:17: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csydney 於 2007-9-28 15:36 發表
你們會想跟另一半一起買房子嗎

雖然問題可能會很多

但是你們會嗎共同養樓



基本上傾向"會"字
條件是"愛情穩定"及"經濟許可"
畢竟房子代表一種"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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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20 12:40:1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三菱 於 2008-5-10 22:44 發表
談到買房子這個問題

我已故..不是 ..是以前的老公..

...


你真是太幽默了~~還我噴了一口飲料::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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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7-3 11:37:02 | 顯示全部樓層

還是應該登記共有

房子是可以登記兩個人共有

按出資比例去持分

若以後分手,想取得房子的一方應退還另一方出資額

若兩人無法協議,只好請求法院變賣後拿回出資的部分

我覺得兩個人應該是一起打拼組成家庭

不應該只是一個人付錢或登記在一個人名下

而且因為我們不能適用婚姻制度

也不能依法律請求分產

所以在買房子時就應該依實際出資去持分

縱使分手也不會怨恨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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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7-16 20:22:0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輪迴 於 2008-7-3 11:37 發表
房子是可以登記兩個人共有

按出資比例去持分

若以後分手,想取得房子的一方應退還另一方出資額

若兩人無法協議,只好請求法院變賣後拿回出資的部分

我覺得兩個人應該是一起打拼組成家庭

不應該只是一個人付錢或登 ...


可以土地及房屋各持分1/2
或妳持份土地,對方持分房屋
未免將來分手鬧翻難看
請在匯款時確定由妳銀行戶頭各自匯出
留繳款收據以便將來萬一用得上的話

兩人鬧翻要賣屋--最好冷靜下來商議
如果當時房地產好-----賣OK
                        不好---先出租各自收租
真的恨死對方非賣不可---人財兩損
人-分啦
財-房屋賣到爛價

以我個人經驗是全部由一個人獨自買
代書費.手續費.......都比較省
不足的屋款向對方用借的方式
每月在能力範圍內攤還本利給對方
濃情蜜意時---利息少收點
一翻兩瞪眼--本利照步來
如果對方要妳一次清償--可拿屋向銀行貸款來還她
因為鬧翻分手往往巴不得永不相見
但礙於房屋買賣又得再見
說好聽的也許舊情復燃
但萬一不是
真的很痛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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