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pistachio 於 2012-9-22 21:4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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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讓我懂 如果,愛一個人可以不去顧慮一切,那麼我將奮不顧身的去愛妳。 曾在某一小說看過這樣的話: 我在這滿是浮繪中細辨妳的痕跡
2 f) ~. V1 R- O+ J" d9 h星星搖晃,芳草喁喁
# ~/ n: {, z5 t+ S1 z, j: y. H我打定主意,即使一事無成也不抱怨此生
7 v b6 V+ s6 y* Q妳說:我只是一粒凍雪,卻被妳焐成滿江春水
' x$ j' H* D" i$ R妳說:為感恩情如遠山,淡定恆久,長相長望
妳說:最美莫過於愛在生前,死於卿乎 : a/ P9 s8 U" o8 q- ^4 X; w; I
溘然夢醒; w1 v- E" R0 r% T1 d/ o6 L6 F; ~
我全部聽見
: B3 K; Z( ^5 }3 Z5 ]多少年來
; f9 w4 o8 f& \2 J我所歷唯一亂事 / x8 T) X1 C" R4 d, W
不是覆國傾世( O. |8 a1 l5 e. {3 R
不是流離無依
/ N6 {/ s6 v+ @" P不是貧病交困
* K- \' h1 b0 E2 g5 o; q乃是尋著妳,又失去妳失了妳,便再沒遇見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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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在網路遇見了她,她的文字述說著不悅,而我卻只懂得一昧的安慰。 「喂!妳叫什麼名字?」她說,似乎還帶著點不耐煩,心想:我又沒有欠妳什麼,這麼兇做什麼,又不是我惹妳不開心! 「小漓,媽媽說不能告訴陌生人本名噢!」吐吐舌頭,誰要告訴妳真名呀!嘻嘻。 「噢!叫我 “逸” 就好了!妳願意和我交往嗎?」她不經意的說著,令我有一點惱怒,感情難道是可以這麼隨便看待的嗎?如果可以,我就不會還想著她! 那個她,我喜歡兩年的她,是個對每個人都好惟獨對我兇的人,我總是不敢在她面前露出自己的任性,順從、體貼,雖然她僅僅只是個 “姐姐”,但又如何?現在已經不再重要了… 「不要。妳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妳,這樣很。無。聊!」我回絕了 “逸”。 隨著我們聊天的次數增多, “逸”知道了我心中還有個人,有時她總是生氣的告訴我:「不要犯傻,人家都不喜歡妳了妳為何還要繼續喜歡?」是呀!人家都不喜歡我,何必呢?雖然時常這麼對著自己說,但依然停不住腳步的去找尋她的身影,直到那天…… 「小漓,要不要一起出來玩?我們都認識了半年了,見面吧!」逸似乎很開心的樣子,而我陷入了沉重的思考,出乎意料的我答應了! ( Y8 T' `7 h; ~1 B;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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