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IRL女子拉拉學園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177|回復: 12

這樣對嗎?

[複製鏈接]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0-3-28 00:02:4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網站小提醒:發表文章或日誌時,強烈建議 不要留下電話或個人隱私的資料,避免被有心人竊取喔!
先告知我的上班時間(10~13 17~23)
而我因為睡過頭 睡到下午
所以早上沒去上班
晚上去上班 得知 我被算曠職
總共被扣4天加全勤
這樣合理嗎?
多選投票: ( 最多可選 2 項 ), 共有 119 人參與投票

投票已經結束

7.09% (10)
31.21% (44)
56.74% (80)
0.71% (1)
4.26% (6)
您所在的用戶組沒有投票權限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0-3-28 02:08:28 | 顯示全部樓層
網站小提醒:2GIRL定期清除90天以上的短消息,重要資料請記得複製到自己的電腦喔
我不知道該怎麼投~~
不過~~我覺得~~妳到職時~~有合約書嗎??
若合約書上面有這樣寫的話~~你也是說不過去~~
因為一開始就有黑紙白字了~~~

至於誇不誇張~~要看合約書~~~若合約書上面沒有這樣寫~~
反而是多扣了~~那就有點過份~~


不過~~換句話說~~阿怎麼會睡過頭捏!!??
我想這樣不好吧~~會給雇主不好的印象~~
會讓人覺得˙~~你不重視這份工作~~
我不知道你是從事哪種工作~~
但是假如你是老闆~~你的員工~~睡過頭一個班~~
你會怎麼想??沒關西嗎??
我想這是不可能的~~
雇主大多會這樣想的~~
若你夠重視這份工作~~頂多會~~遲到~~
但不可能會曠班~~

以上~~小的淺見拉~~看看就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0-3-28 03:25:11 | 顯示全部樓層
網站小提醒:2GIRL的網址統一變更為 https://www.2girl.net,請記得更改你的「我的最愛/我的書籤」喔
不是白紙黑字嗎?@.@
但這真的好誇張=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0-3-28 08:33:42 | 顯示全部樓層
不符合勞基法
雇主不得用任何理由扣員工薪水
不給妳錢..聰明點
等拿到薪支表就去告老闆..(但要準備換下份工作)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0-3-28 10:30:15 | 顯示全部樓層
先回想你的合約書上請假的扣薪方式吧~
如果以大部分公司來說
曠職是扣三天薪資+全勤~ ((這邊算挺正常的))
若是你有正常程序請假~ 這樣扣就不正常了~
那去問問扣你薪水的那個人吧~
到底是怎樣扣的?
看看如果請上午那段時間的假~可以挽救扣薪嗎?
如果公司堅持要扣4天~那可以去勞委會 問問該怎麼處裡~
好好的處裡吧~
台灣只有這樣小~並非嚴重到無法處裡的事情  別撕破臉
職場上...表面功夫很重要~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0-3-28 12:36:59 | 顯示全部樓層
請撥勞工局電話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0-3-28 17:49:39 | 顯示全部樓層
睡過頭扣錢是理所當然....但扣到四天就有點太OVER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0-3-28 20:32:30 | 顯示全部樓層
辭職壓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樓主| 發表於 2010-3-29 14:46:44 | 顯示全部樓層
eagleharkcolor: 我不知道該怎麼投~~
不過~~我覺得~~妳到職時~~有合約書嗎??
若合約書上面有這樣寫的話~~你也是說不過去~~
因為一開始就有黑紙白字了~~~

至於誇不誇張~~要看合約
是有合約書阿
但是我並沒有簽那份合約書
就算是有合約書
上面也並沒有寫遲到多久算曠職
而且..我一天9小時
我才3個小時沒去
不算半天芭?!

我現在就等下個月領錢
看看它到底給我扣了多少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樓主| 發表於 2010-3-29 14:47:21 | 顯示全部樓層
littlelee2009: 不是白紙黑字嗎?@.@
但這真的好誇張= =
合約沒簽
什麼都不算芭?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信箱|愛女生BBS|隱私權條款|2GIRL女子拉拉學園

GMT+8, 2024-5-3 05:20 , Processed in 0.151214 second(s), 3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