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參加遊行總是會看見這種人 拿著聖經和標語在一旁抗議
站在維護傳統家庭價值之名反對遊行反對同志
讓人不禁想問:所謂的傳統家庭價值family value是什麼?
傳統家庭的組成又是什麼?
大家庭小家庭哪一個才是傳統正宗?
隔代教養、寄養領養家庭也算嗎?
同志不能組成家庭嗎?
與其花時間在烈日下做著吃力不討好的事
倒不如在原本維護傳統家庭價值的立場下著手
我的建議是:
1)恢復通姦罪:許多先進國家把通姦視為成年男女的個人意願行為
所以連南韓在今年也廢除了通姦罪 但事實上站在傳統婚姻價值下
婚姻不就該是純潔的盟約嗎
2)非法化未婚生子:傳統家庭價值中不容許非婚生子(私生子)的存在
對於未婚生子也一樣 是站在這個價值中的人都應該反對的
3)不允許離婚:既然結婚了就應該維護家庭 離婚是拆散破壞家庭的行為
愛爾蘭實施有期限婚姻不准離婚 這才是尊重婚姻的制度
4)合法化同性婚姻:把同志都納入家庭的範圍 同樣不可通姦
不可因為身為同志不付離婚和配偶小孩贍養費 與其指責同志濫交
不如落實同性婚姻合法化讓同志有婚姻權 不讓已婚同志仗著法律上單身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