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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該怎麼處理?

熱度 19已有 408 次閱讀2013-9-25 12:57 | 交通事故, 警察局, 岔路口, 平安

上個月在新店被一輛從小巷道衝出來的機車撞上,
我雖然急剎車,但龍頭遭對方猛烈左撇撞擊,於是我便被朝著肚子來的龍頭撞的半天起不來..
那小子躺在地上哀嚎說我撞他,左腳擦傷的還蠻嚴重。

旁邊就是警察局,所以立刻有警察跑過來叫我不要動車子,馬上幫我備案處理。
我還沒回過神,救護車就來了。
醫護人員問我能不能走?我說可以。小子則要求躺擔架。


這過程我們都沒交談,只是各自做了筆錄就回去了。
去處理被撞的龍頭鎖死的機車,修車費11,450。
一個多月過去,申請的交通事故初判表結果表示肇事責任在那小子。
"行經至交岔路口,支線道車(閃光紅燈)涉嫌未暫停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

打電話跟發簡訊談和解對方都沒回應,警員給了我他家的電話,打去應該是他母親的婦人與我通話。
我告知我打算要申請調解委員會來幫我們雙方調解。
她說他被我撞的好嚴重,花了好多錢修機車..警察說肇事的是我..
最後她說"要處理你自己慢慢處理,阮沒空處理啦"就掛上電話。

警察說我有權利上法院提告,
想想雖然養了一個禮拜的傷,但至少現在人平安。
我只是希望對方賠償我車損費用,有必要為了區區ㄧ萬多塊上法院嗎?
但是這小子跟家長處理這事情的態度實在很偏差,好像我就應該自認倒霉。
我很想給他們一個教訓,撞了人不是先哀嚎再來個不聞不問就能沒事的。

各位好友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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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2 個評論)

回復 lisaa 2013-9-25 13:47
車禍發生,妳有跟,妳保強制險的產險公司聯絡嗎?
對方機車強制險可理賠妳的醫療費用(2年內),
(我爸)車禍其他的費用是去市公所申請
調節委員,調解和簽和解書。(對方也不想賠)
回復 Jennylee 2013-9-25 14:13
是我的話,我會先提告,逼對方出面和解.
因為現在他們的態度讓人不舒服,不是沒受傷的就不是受害者!!!
回復 54damao 2013-9-25 14:27
lisaa: 車禍發生,妳有跟,妳保強制險的產險公司聯絡嗎?
對方機車強制險可理賠妳的醫療費用(2年內),
(我爸)車禍其他的費用是去市公所申請
調節委員,調解和簽和解書。 ...
重點就是:
還好我騎的不快,
傷是在大腿及腹部大面積淤血,
沒有去開什麼驗傷單,
就是自己咬着牙推藥酒。

對方的強制險好像不會理賠車損?
回復 54damao 2013-9-25 14:30
Jennylee: 是我的話,我會先提告,逼對方出面和解.
因為現在他們的態度讓人不舒服,不是沒受傷的就不是受害者!!!
這真的是很煩人的事..
如果對方態度好一些,願意和解;
事情就不用弄到要上法院。

有些人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回復 Jennylee 2013-9-25 18:51
是呀!!態度真的很重要, 但如果現在他們一付受害者的模樣, 那就上法院, 反正証據會說話, 交通裁決也出來了, 對方沒有什麼好賴的!! 沒道理對態度不好的人, 息事寧人!! 這樣反而會讓他們覺得錯的人真的是你....
還是要先去查保險公司是否可以理賠? 有備案單, 正常是可以的喔!!
回復 FranCC 2013-9-25 19:30
為了保障自身權益,還是提出告訴比較好
現在好像有很多免費的法律扶助團體可以請教
順便學個經驗


有時一時的婦人之仁,日後反倒被對方咬一口
回復 planzakimo 2013-9-25 19:35
把握6個月內的刑事追訴期,先去警察局提出傷害告訴,再申請區公所調解,不行就依法處理了,因為有些人真的就一定要處理才會認賠! (曾處理家裡的....)
回復 lisaa 2013-9-25 20:36
ㄧ般強制險都只有保醫療部份,
財損就要看對方有沒有加保了,
可以先聲請調解,談不攏,
再提出告訴,能和解就和解,跑法院很麻煩。
回復 feimeow 2013-9-26 12:27
希望妳能別怕麻煩呢! 我同意好好醜醜也應當給他與那位婦人一個教訓。賠償不賠償不是重點,是要讓他們認知到危險駕駛的嚴重性。讓這件事不了了之他不知悔改的,現在讓他逍遙法外日後他撞死人那就更糟糕
回復 ccs 2013-9-27 01:05
以前也有類似的經驗,賠錢到最後已變成小事,而是遇到態度差加上警察又想隨便了事,氣得很想提告要個公理,也花了漫長的時間在治療,在醫院裡也是會遇到傷友的例子,有些人因為受傷無法工作提告反而有個交代,免得姑息問題,但也要看每個人的心力狀態...
回復 習慣沉默 2013-9-27 01:18
我的經驗是  先聲請調解
對方可能不來或是談不攏
做成紀錄後,再提出告訴
有了紀錄後,對你比較有利
表示你有誠意,但對方置之不理
這時萬一要上法院
因為紀錄   法官容易以刑逼民
就比較容易和解了
比較容易拿到錢
能和解就和解
別太堅持讓對方被判刑法
這樣案件會比較快結束
現在有很多免費法律諮詢
可以在縣市政府問問
祝你好運
回復 happybear 2013-11-16 11:22
第三責任險, 直接跟他的保險公司請求醫藥賠償, 這他本人無關了,他的保險公司就是要賠償你醫藥費用,記得同一事故案件期限兩年內,  至於車損, 透過調解單位, 並函寄存證信函, 不理會, 直接提告, 依法律途徑賠給勝訴方式早晚的事情.其實如果對方有保車損險, 像我多年前有一起汽車輕微根機車碰撞,那機車就只有一條小刮痕, 人沒事喔, 那傢伙獅子大開口, 什麼一點舊的刮痕他都要賴到我頭上就對了, 然後機車行剛好是附近的黑店也趁機海削, 竟然估價到2萬去了, 很瞎吧,
然後不懂世道的死囝仔, 每天一直打電話給我, 我說一切都告知保險公司了,
要理賠找保險公司去要, 他們也會鑑定的, 然後自然沒我的事情. 也不想煩心了.

車禍主要就是人沒事是最重要的, 人有事的時候不管是非, 都是最損失的部份了.
所以行車就還多幫他人看著點, 像我都是用童養媳的心在行駛, 還幫計程車司機看前方有沒有客人抬起手來的, 幫他看客人囉, 等於幫自己看路了. 超級童養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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