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我拒絕了一場『床事』,少部分原因是這幾天我真的累翻了,而且未來幾天還會更累,大部分的原因是我對於性與愛可以分開的這類議題有點難以面對。
我曾經在日記上寫下一些自己都很質疑的自我言論:
如果用高潮來判斷做愛的真實度....
如果兩方因為相愛而做愛,在有愛的前提下才能真的做愛便成立。
如果沒有愛只是純粹享受做愛的愉悅也有可能成立的,這當中指的是可以有做愛時的高潮而對方卻不是所愛的對象。
如果再更深入解釋,所謂做愛的真實是雙方彼此都能達到高潮。
所以,因為有愛所以做愛然後彼此都感受高潮,以及因為享受做愛而不相愛的兩方都感受高潮,這兩種的感官程度幾乎相等。
所以,之所以會做愛究竟是因為愛還是為了做愛....(後半段內容必須馬賽克。)
然而話題或許可以再延續下去諸如肉體出軌和精神出軌的接受程度、性與愛是否真的可以分開進行等等無解的無窮言論。
大概是我最近蘋果副刊看太多。
其實我不是要發表一些有點OVER的內容啦,只是突然想起當初這篇日記裡的問題讓我又開始思考當初那一段故事情節的始末究竟是愛還是做愛....
我可以確定我已經淡化了一些過去而不影響現在,但到底....是愛還是做愛?
唉,一個突如其來的簡訊讓我又開始胡思亂想了。
反正今天日記的結論就是我沒有愛也沒有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