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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鄭 重 聲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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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22 12:10: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鄭  重  聲  明


我 是 葉 子 : 我 鄭 重 聲 明

對 於 以 上 網 友 所 言 ,不 是 我 做 的 事 情 我 絕 不 承 認

E-MAIL 是 我 的 沒 有 錯 , 我 的 名 字 從 沒 改 變 過.

我 不 認 為 網 路 是 可 以 用 來 隨 意 攻 擊 網 友 的 工 具.

我 很 珍 惜  2 G 這 個 交 友 的 園 地.

我 在 這 裡 認 識 許 多 好 朋 友.

所 以 . 請 有 心 人 不 要 濫 用 我 的 名 字.

     清  者   自   清  .   濁   者   自   濁


                               葉 子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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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22 21:01:5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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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yce2008 於 2008-10-22 13:12 發表


朋友跟葉子交往的故事是真實的~
所以大家只能自己謹慎留意

我朋友犯的錯是
沒見過人就心軟把錢借人
而這女孩犯的錯是利用人性的弱點
編很多悽慘的故事讓對方覺得不幫會良心過意不去
因為朋友會選擇一再相信是因為 ...



如果以上屬實~妳朋友犯的錯不是因為心軟而借錢給別人
重點在她自己要反省~為什麼會識人不清(我們無法去阻止別人有不好的念頭,這是我們無法控制的)
而且還很瞎的借錢給沒見過面的人!自己要負最大的責任!
沒有成長的話~以後難保不會再遇到類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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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23 01:02:0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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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怪哦....
joyce2008....你不是被騙的那個人嗎??
怎麼你在這回復文章...變成....以朋友被騙的身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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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23 01:50:2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UNG- 於 2008-10-22 21:01 發表



如果以上屬實~妳朋友犯的錯不是因為心軟而借錢給別人
重點在她自己要反省~為什麼會識人不清(我們無法去阻止別人有不好的念頭,這是我們無法控制的)
而且還很瞎的借錢給沒見過面的人!自己要負最大的責任!
沒有成長 ...




本人絕對尊重阿振的意見 ,  對於 Joyce ,  與葉子或 Jung 這兩位網友的內容將不再予以發言 .  


我只是要再次提醒大家 , 任何的詐騙都不及 '' 感情詐騙 '' 來得可怕 ;  因為歹徒會動之以情讓被害人跳進去 , 再來製造一個所謂的 '' 你情我願 '' ---- 很不幸這也會是一個事實 ; 誰叫你拿錢出來那就是你笨 !!  但是相對的 , 對利用人性的良善的騙子們我也是深惡痛絕的 , 可惜法律無法給這種人制裁 ;  畢竟一個願打 , 一個願挨不是嗎 ?


我呢 , 還是要以我在現實生活中的朋友為例  ,  真正踏實的伴侶 , 不會在所謂的 '' 交往 '' 期間 , 就編造一堆比如 ,  其家人有麻煩急待金援 , 甚至親人過世無喪葬費 , 要才 '' 網路交往 '' 幾個月的 '' 網路伴侶 ''  '' 幫忙 '' 她渡過困境  ----- 這真的很扯 !!!! 如果各位有在網上遇到交往到後來 , 就希望你在經濟上可以 '' 幫忙 '' 她的人 , 請趕快抽身或把其騙情詐財的方式公怖上來 , 以免更多人會受害 .


阿振對不起 , 也許這樣一不小心就會擦槍走火 , 造成所謂的人身攻擊 , 但我希望的方式 , 只是一個平穩的 , 敘述被害過程的內容可以放上來讓大家參考 .  以及 , 網路的特性 , 我們不會知道那些騙子的真實身份 , 若只把其帳號與暱稱放上來 , 是不會有所謂的 '' 公然毀謗 '' 的法律問題 ----- 除非我們能確切知道犯罪者的真實身份 , 當沒有証據卻提出 '' 莫虛有 '' 的情事 , 對方才能將發表者做法律上的告訴 . 不過大家最好還是要審慎地利用網路才好 .


總結是 ,  無論 '' 交往 '' 過程為何 , 只要錢一旦匯出你就沒有拿得回來的可能了 ; 絕對沒有 !!! 所以行動前請一定要三思 ; 記得 , 只要你不管對方 , 他自然會去找下一個傻子 , 這樣你就平安了 .  雖然很殘酷 , 但卻也是我一個很中肯的建議 .


反詐欺專線「一六五」

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 0800-018-110

法務部「律師管理系統」開放電話 02-23146871 轉 2311、2330

全國各地報案電話: 110

本局反詐騙諮詢專線: 2370-2286




記得 : 只要在交往過程中你有任何的疑問 , 也在對方那裡得不到任何確切的解答 ,  就不要再繼續這種 '' 好笑 '' 的 '' 關係 '' ------ 請原諒我這麼講 , 不過寫到這裡 , 我是覺得 ~~ 真的很可笑啊 , 這種詐騙手法 , 與被當笨蛋耍的被害者 ...... 我不知道該如何去解釋這種複雜的心情 ? 總之 . 我會在論壇這裡 , 就這個 topic 保持緘默 ; 有任何的感想我將會轉移到我的 blog 去紓發 ,  那 , 就先這樣了 .


PS :  有任何要你去投資什麼的 , 你不從對方就認為你不信任他 / 她 , 跟你鬧分手的這種 100 % 也是詐騙 , 千萬不要傻傻地匯錢啊 ~~~ 在 YAHOO 的知識中可以找到多起真實案例 .  各位  ~~  祝好運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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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23 12:25:1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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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使末旁人無法清楚知道真假或是其中細節,每個人的解讀也都不同

站在站方的角度,認為此篇文章不宜過度討論以免衍生出其他問題,因此關閉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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