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IRL女子拉拉學園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樓主: jillkay

如果朋友和情人同時落水,第一個反應會先救哪個勒??

[複製鏈接]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06-5-13 16:31:45 | 顯示全部樓層
網站小提醒:2GIRL的網址統一變更為 https://www.2girl.net,請記得更改你的「我的最愛/我的書籤」喔
先看哪一個比較會游泳~~

如果二個都不會的話!

我應該會大聲喊救人!

然後先找旁邊有啥東西可以拉她們上來的!

不然~~~

我也不會游泳耶!哈!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樓主| 發表於 2006-5-15 21:32:35 | 顯示全部樓層
網站小提醒:2GIRL定期清除90天以上的短消息,重要資料請記得複製到自己的電腦喔
原帖由 buta 於 2006-5-13 16:31 發表
先看哪一個比較會游泳~~

如果二個都不會的話!

我應該會大聲喊救人!

然後先找旁邊有啥東西可以拉她們上來的!

不然~~~

我也不會游泳耶!哈!


嘿嘿嘿~~
本人我也不會游泳..
一一"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樓主| 發表於 2006-5-15 21:33:4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eyonder 於 2006-5-13 17:25 發表
找人來救他們啊
自己下去的話搞不好三個都死掉
跳下去救人還蠻笨的= =
畢竟他們唯一的希望就是在你身上吧


一一"
也對..
跳下去救人但自己卻不會游泳..
反而..
死的比他們還快...........
他們應該也會無言吧一一:(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06-5-15 22:58:46 | 顯示全部樓層
只能救一個.....

不是我自己陪她們一起死

要不然就會跑去求救....或是自己救起她們兩個

所以我都會兩個一起救...不是誰重要誰不重要....

而是關於兩條人命=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樓主| 發表於 2006-5-16 01:01:3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tayet 於 2006-5-15 22:58 發表
只能救一個.....

不是我自己陪她們一起死

要不然就會跑去求救....或是自己救起她們兩個

所以我都會兩個一起救...不是誰重要誰不重要....

而是關於兩條人命= =


恩恩恩~~~
妳以後...可以當警察唷~~~
人命關天所以都會去救~~哈哈:)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樓主| 發表於 2006-5-16 01:02:3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嗨~小妞! 於 2006-5-15 23:59 發表
我都不救~

因為我會比他們先死

我不會游泳

但如果說我會游泳

那我兩個都救不行的話就幫我陪他們吧


恩恩恩~~~
要死一起死~~~
嘿嘿嘿~~
感情友情真偉大~~:D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1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06-5-16 21:40:51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想咧~~我會就寶貝,但是最後應該一起淹死吧!因為我不會游泳~"~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樓主| 發表於 2006-5-18 14:48: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bc2c112001 於 2006-5-16 21:40 發表
我想咧~~我會就寶貝,但是最後應該一起淹死吧!因為我不會游泳~"~


恩恩恩~~~
哈哈哈~~
殉情也是不錯的~~^O^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樓主| 發表於 2006-5-19 01:02:0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41718329 於 2006-5-18 18:28 發表
當然是看情況丫!!
看哪一個會游泳的!!
如果朋友會游泳!!
當然是就另一個押!!
如果2個都不會!!
我就拿竹竿!!
2個一起救!!
不然找人幫忙也是行的丫!!


呵呵~~~
拿竹竿唷~~~~~~~~~~~~~~~~~~~~~~~~
恩恩~~~~
不過竹竿這種東西通常旁邊是不會有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笨蕩×球ㄦ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6-5-19 19:41:42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信箱|愛女生BBS|隱私權條款|2GIRL女子拉拉學園

GMT+8, 2024-5-22 18:04 , Processed in 0.137476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