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IRL女子拉拉學園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2314|回復: 13

[提問] 想要聯繫前女友

[複製鏈接]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6-10-17 11:50: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網站小提醒:2GIRL定期清除90天以上的短消息,重要資料請記得複製到自己的電腦喔
第一次發帖,請多多指教!

跟前女友在一起快7年,後來因為兩個人之間相處出問題(我承認那個時候沒有給她該有關心跟愛)
真正分手原因是她劈腿(跟一個男生已有劈腿行為,她自己坦誠的)
那個時候認為就算兩個人之間再怎麼有問題,都不能當作是劈腿愛上別人的藉口。
但是還是有給她選擇,到底要選那個男的還是我,一個禮拜後她回覆我她選擇那個男的。
我們就分手了到現在已經2年多了。
當初分手的時候因為朋友不想要我一直有她的消息而過的不好,所以幫我把她的聯絡方式全部刪了。
所以這2年多我幾乎沒有她的消息,但是我還是會去瀏覽她的FB跟IG看那些她公開的動態.....
這兩年多雖然不是每天,但是我還是時不時地想起她,想起當初。
畢竟當初也是經歷了很多,7年很長阿~~~

其實一直一直都沒有忘記她,但是最近就是一個心理的衝動,一直有想要找她的想法
我不知道該不該主動去聯繫她????

有誰有類似的經歷或是有什麼想法或是建議嗎? 我好困擾....

點評

往前看吧....回去找她或許她會很困擾 妳要面對的是沒有她的新生活 加油  發表於 2016-11-1 22:59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6-10-17 17:20:08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網站小提醒:2GIRL的網址統一變更為 https://www.2girl.net,請記得更改你的「我的最愛/我的書籤」喔
如果她現在單身的話
不妨給彼此一個機會
但她若跟別人在一起
不管幸福與否
妳都不要再攪和進去
放過自己
轉個彎
或許有另一個緣分在等妳

點評

下一個女人會更好,,  發表於 2016-12-1 21:53
認同~呼  發表於 2016-11-30 17:48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樓主| 發表於 2016-10-17 20:13:42 | 顯示全部樓層
網站小提醒:2GIRL定期清除90天以上的短消息,重要資料請記得複製到自己的電腦喔
Gois 發表於 2016-10-17 17:20
如果她現在單身的話
不妨給彼此一個機會
但她若跟別人在一起

她好像有交往對象了...
說想復合也只是心裡的想法,但難道不能重新當朋友嗎??還是這樣也不妥當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6-10-17 22:02:29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臉圓圓 發表於 2016-10-17 20:13
她好像有交往對象了...
說想復合也只是心裡的想法,但難道不能重新當朋友嗎??還是這樣也不妥當呢???


放手吧
不要為難自己了
能不能當朋友
時間自然會告訴妳的
順其自然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樓主| 發表於 2016-10-18 14:16:34 | 顯示全部樓層
Gois 發表於 2016-10-17 22:02
放手吧
不要為難自己了
能不能當朋友

說是順其自然,難道機會不是自己創造的嗎?
只是想說如果都沒個開頭,又怎麼會有接下來的機會呢???

我覺得我好固執喔..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6-10-19 23:46:40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去联絡她,忠于自己的情感,加油!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6-10-22 23:47:09 | 顯示全部樓層
放下吧!不管是為她還是為妳……
你現在的一直想到她跟什麼機會是自己掌握,其實只是你自己不甘心罷了

我會這麼直白,是因為我也是如此,分手兩年了,還是每天經常想起對方,但我知道我該放,從每天哭好幾次到現在一個月哭個一兩次,我有進步……但一切要好只能交給時間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1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6-10-24 07:41:50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1,前女友曾在一起五年,隔六年後終於提起勇氣再聯絡她,只是想知道她好不好,再親耳聽聽她的聲音,之後也沒有像真的很交心的朋友,反而有點小尷尬,如果是想舊情復燃不建議,能不能當朋友的話…就試試看才知道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6-11-1 22:18:4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如果她現在是快樂的,幸福的。那麼,不打擾就是最深的祝福!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參加活動: 0

組織活動: 0

發表於 2016-11-11 16:35:39 | 顯示全部樓層
你不要傻了
正好這篇文章就是為你寫的


http://queen.talk.tw/Article.aspx?Article_ID=183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信箱|愛女生BBS|隱私權條款|2GIRL女子拉拉學園

GMT+8, 2024-4-20 01:20 , Processed in 0.155861 second(s), 3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