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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10-16 23: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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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晰,喧擾。 於 2013-10-19 22:03 編輯 
 
 
 這邊被誤解成針對誰在說,但是只是習慣上跟這個人討論就會用『你』,
 其實這個你也可能在說『我自己的思考跟假設』,
 希望讀文者自己能跳脫受傷情節,
 沒有想針對誰,這只是個自由討論的想法,
 秉持客觀理性,不想辯論誰輸誰贏。
 那對我沒有任何意義可言。
 
 
 
 呵,挺高興有人願意一起交流看看這件事情。
 
 
 你的說法其實我聽著聽著,反而覺得有點畫地自限的感覺。
 或許該從一開始為何你去定義自己在踢或者婆甚至不分開始追尋源頭,
 你這樣的定義,在於什麼,清楚你要的嗎?
 
 
 否則走向就會很混亂,不管你怎麼說都在兩個模式當中選一個,
 有一點點為反對而支持某者,但其實你從未思考過你真的適合這個,這是很大的迷思。
 
 
 舉例說明,如果你設定在婆,那你對婆的定義是否也符合別人對婆的定義呢
 肯定也有小落差,所以你確定自己喜歡婆婆戀嗎
 然後婆婆戀的產生主要架構是什麼?單純的女生喜歡女生?
 或者是你說的就是不愛踢樣女生所以就會跑到婆婆戀?
 但是內心呢?這我覺得很難去界定。
 
 
 在舉例反問一下關於踢,你一開始設定在踢的意味著什麼?
 我覺得百思不解的地方是踢多半陽剛有男人氣息,雖然我暫時不用這麼男性化去畫出她的輪廓
 但是這樣的踢多數在一開始的取向是婆,但我這裡是要針對這些少數踢一開始就想找踢的人
 那樣才合乎踢踢戀吧?不然變成你說的踢踢戀只是怕失去婆而找的安慰,那不是戀情。
 
 
 所以如果我這想法成立,踢踢戀是少數本來就是一定的事實。
 在於一開始的定義上,就很明顯已經自我選擇了。
 
 
 我至今還是停留在不分,但是比較跳脫模糊的不想分,不會分,
 而是我覺得根本沒有一種好的分類可以侷限住自己,而我選擇一個,就會套入人們慣用的模式。
 比如我選擇踢,然後可以就會變成我只能接觸婆,或者去思考踢踢戀的可能。
 就很像選了一條路,你就只能走那條路,全心全意,
 而有天你突然開始質疑這條路是否真的合乎你要的,會不會你又開始回頭?
 然後過了好幾年,你發現可以接受踢也可以接受婆甚至不分跟男人,
 那麼你是什麼?已經是跨性別了吧。
 
 
 這問題很有趣,
 去分類的同時被分類侷限。
 去定義的同時被定義,
 或許我只有點認同某個人說的你可以說出自己的樣子,
 說出不喜歡的樣子,去建立一種自己對於伴侶的輪廓跟氣味,
 但很難去定義你真的只有可能選擇一種的可能,甚至這些氣味與樣子,
 都會隨著時間成長歷練不同,看的角度變化,你深陷的情況而產生變動。
 
 
 抱歉打了很多,如果有耐心者可以思考看看這問題。
 也歡迎討論,自己就貼回日誌上了,偶而會想回去看看目前自己的想法。
 很新鮮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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