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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關於吳青峰手機簡訊事件而逐漸引發「出櫃與否」的爭議。一個健全的公民社會,就應該尊重每個人對於自身性向的保留或公開。無論出櫃與否,都與個人的意願有關。即便這個社會再怎麼接受同志,或同志出櫃變得如何簡單,都必須回歸到個人意願,旁人更沒有在旁喧囂、置喙,甚至「消費」他人性向的權力。$ [( Q- e0 j+ x. E# `- p0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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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志導演的「起義來歸」讓人一讀再讀仍無法理解其意涵。然若比對他談及白先勇、林懷民等人「恐同」而沒有起身支持「同志運動」的批評,再對照陳導同志身分,其實不難看出陳導就是想要吳青峰為同志運動(起義)而出櫃(來歸)嘛。只是什麼時候一個人要否「投身同志運動」,可以被第三者要求,或是批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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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 s* [8 F: Y/ ]: ? 同志出櫃的議題一直被公眾人物作為新聞,有種「揭發」、「八卦」的味道,因而具有輿論價值。而民眾也開始會以公眾人物對「歌迷」、「選民」甚至「人民」有責任,因而「公開性向」或「支持性別運動」也成為一種要求,或被放大檢視。然而公眾人物也是人,有自己的生活。身為一名同志運動者,就應當知道出櫃需要長時間的計畫與準備,而不是「被迫出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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