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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關於網聚板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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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14:06: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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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艾兒克 於 2010-9-9 14:08 編輯

你好
我在聚會版逛的時候
看到了以下訊息:

為保護我們的商業贊助會員權益,即日起 (2010-08-09):
店PUB相關活動、涉及事先收費之活動、特定店家廣告(不論是否有收費),皆禁止張貼

在這裡我想請問一下
假設我們自己看到店家有活動這件事
想約大家一起來玩
可是你又不讓我們互相說是哪家店家或是資訊
這樣我們要怎麼約新朋友一起去玩?

而且總不可能叫我們一個一個的傳短消息或MSN啊
況且假設連這種相約文都不能發的話
我們根本沒有機會知道有誰要會想一起去玩
或是新朋友的MSN阿?

而且聚會那一版的主要目的不就是讓大家相約出去玩嗎?

難不成現在已經變成是只要沒有贊助2g的店家
我們都不能約去那邊玩了?
那麼這個版的目的究竟是?
什麼時候變成2G變成了這樣,沒有付費我們就不能約?
大部分的店家都是在台北或是夜店居多!!
可是也不是每個人都在台北吧?

那麼請問
其他地區的朋友都不能約嗎?台中台南高雄等,都不用約了嗎?
就算你回說還是可以約,那也只剩下,夜唱以及非圈內的夜店才能約
每天喝酒每天夜唱,
是會暴肝的
況且偶然知道了一家拉店
總是會想告訴大家的

我也知道
這個網站是靠贊助活下去的
但是
有沒有想過
如果今天一個店家剛開
沒有知名度
有沒有辦法付得起你們的贊助費用(3650元)

不過我不滿的是
你們要限制店家我覺得OK
但我們<會員自己>看到了店家
想要一起約人去玩
你們卻用那些規則來壓我們
是不是太誇張?
什麼時候2G變成如此?
店家沒有提供贊助費,不准店家發文就算了
但是就連我們自己想去玩想約人都不行了嗎?

外面現在壓力這麼多
很難得有人願意開圈內的店
有些圈內店長,一個月薪水只有不到一萬
在這個情況下,我們不是團結對抗外面
而是自己人在打自己人
到底是怎麼了?

如果真的想區分商業會員的話
你們可以說店家不可發文
你們可以說商業可無限發文,店家一個月一次
這些都請去跟店家會員們說
請不要限制我們自己想玩的權益好嗎?

參加活動: 9

組織活動: 1

發表於 2010-9-9 16:48:0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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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反應的部分我們也很了解,這個規定目前是有它的考量
一開始我們也有跟店家規勸,請大家不要私下打廣告
到後來這些店家、公關、抽佣金活動主持人,變的有技巧在發活動
但是我們卻無法去管理,因為她們都「自稱」自己是一般網友
這樣的狀況對於我們現有的廣告業主相當不公平
(不用花錢可以也達到目的,那廣告業主何必掏腰包呢?)

若是廣告持續流失,2GIRL經營狀況將很不樂觀
大家希望我們能夠支持圈內店家,但是卻沒想過這些店家一直在傷害2G
為了避免傷害擴大,我們才會訂出更嚴格的限制
(註:  夜店不論是不是圈內的都不可以!並非只有圈內的不行)

我們很希望店家能夠加入我們的廣告行列 (也不斷的釋出善意)
因為我們相信我們可以為圈內店家來超過3650元N倍的價值,共創雙贏
(即使是剛開幕的店家,更應該在初期在行銷部分下功夫不是嗎?)
但是她們寧可躲避規定,讓彼此陷入惡性循環...這點我們也很無奈

規定的相關問題、以及您的建議我們繼續觀察以及審慎評估
現階段還是請您遵守規定,感謝您的配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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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9-9 18:50:0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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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jenn


那我們想要一起約人去玩怎麼辦?
因為有時候網路逛一逛也有看到各式各樣的活動阿
你們大可把店家帳號刪掉
總不能不准我們約朋友出去玩吧
那網聚這個版我們來能拿來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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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10 15:51:36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來補充一下

我想圈內的活動大家應該不要侷限在夜店活動吧
郊外踏青聯誼...等等...應該也是不錯的選擇
這樣不會有廣告的嫌疑,又可以接近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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