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莎沙的波羅踢後,想起有個朋友說過,我們這些人說話都不正經,讓她搞不清楚我們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總是很認真的開玩笑,卻嘻嘻哈哈的討論正經事這樣,以上。
喔,還沒完啦,想起來有一件事可以當例子。
公司離停車場出入口最近的地方,是設計成孕婦與殘障車位;
但因為我上夜班,夜班時那十幾個車位總是空蕩蕩的(孕婦不能上夜班),所以我就很無恥的停了。(好孩子不要學)
有天,一個同事問我,為什麼停在那裡警衛卻不會來開我違規單?
我說因為我懷孕了,所以可以停;
但這個理由說服力好像不太夠(廢話),所以她還是不死心的追問著。
我嘆了口氣,說:其實我不是很想讓別人知道,但是妳又一直問......我前檔放了殘障停車證,所以警衛不會開單。
她:什麼!殘障停車證?妳,妳為什麼會有那個?
我:我......其實是腦殘......
她:屁啦,最好是腦殘可以開證明!
我:唉,跟妳說了妳又不信。妳知道嗎,為了開這個腦殘證明,真的很麻煩;要去政府指定的醫院看診,前半年每個月都得掛號看診,接下來每半年要回診一次;連續看兩年之後,確定是終身的智力損害,最後還要做巴氏量表,讓醫生打分數說是屬於輕度還是中度還是重度,然後再去社會局申請殘障手冊,再去區公所社政課辦殘障停車證,跑一堆政府機關有夠麻煩。而且,一般人拿出去的大部分都是肢障或是聽障、視障,妳知道我拿出腦殘診斷書的時候,要忍受多少異樣的眼光嗎?
她:......對不起,我沒想到真的有腦殘證明;剛剛那樣的態度真的對不起耶。那,妳是輕度的還是......?
我:我只是輕度,不過我想妳是重度吧!
(被毆)←但是很開心
P.S 殘障停車證是我老爸年紀大了重聽(輕度聽障),我跟他同戶籍所以去加減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