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昨天 和一位朋友抱怨了前天愚蠢得自己後
那位朋友 "K" 告知我一個她認為是天大又臉上帶著詭異的笑容的秘密
"K" 說著 她的高中好友在前些日子與一位T在一起了
"K" 說5年前的我剛和前伴在一起時
與她和她的好友碰過幾次面 她的好友在那個時候就喜歡上我了
我說 "別想太多!!她不是我要的人!!雖然等一下我說的下一句話會很沒說服力!!
但是我還是老實說前伴也不像是我會愛上的人!!"
我說 "現在啊!!我所欣賞的人 1.獨立 2.物質、經濟條件優 3.也很漂亮 4個性很"放"
因為獨立→通常不會黏人
因為獨立→通常工作能力都很強
漂亮→因為我承認我有那麼一點外貿協會(真的只有一點點喔
)
個性很放→指得是跟男生、女生都處得很好、開朗的人
不過 那只是說明我對這型的人比較會有好感
不是真的以這作為標準 去選擇對象
話說回來 "伴" 是感覺對了 才有發展的機會
可是啊 我卻曾對這些條件好的女孩拒絕 我是笨蛋嗎?
我想 我不是
我應該只是單純的 現在想要一個人快樂的過日子
喜歡不等於愛 "當然也不能隨便愛"
不是"真心" 更不能辜負別人!!
謝謝 曾經看得起(喜歡)91的美麗女孩(們) 承蒙厚愛
妳們可要幸福 快樂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