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聽風嫂說她有個拉朋友和相戀10多年的女友分手了,
原因不是變心、不愛了、劈腿........等一般常聽到的,
而是因為對方加入法輪功以後,
受到法輪功思想的引導,
認為: <同性戀是有罪的。
這個社會病了,所以才衍生出一些光怪陸離的事情,而且人們竟然不以為意。>
接著還跟對方講說,我們不能在一起,你也去找個男人嫁了吧。
老實說,我聽到這些,我有些生氣。
這是什麼爛理由,同性戀是有罪的是錯的?只因為多數人是異性戀嗎?還是因為同性不能夠生孩子?
這種多數暴力的價值觀讓我很不能接受。
雖然,在我的生活裡,我不是一個勇於COME OUT的人,只是默默的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
只為了那個多數暴力的價值觀,只為了讓家人免於接受異樣的眼光。
但我卻不認為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有錯,而這個人和我一樣是女人。
我一直都覺得宗教只是一種心靈上的寄託,
我也相信這世上是有神明的,但是神明對我而言就是祂能擁有超越普羅大眾的價值觀,
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並不是靠大多數人的喜好、或某一兩位的團體領導人而定的。
就如民主: 少數服從多數,也別忘了還有下一句,<多數尊重少數。>對於那種不懂得尊重,而妄下斷語孰是孰非的團體,我真的很不以為然。如果這樣的團體,是以神明的想法來教育團體的人,那麼我會說這個團體的領導人是個神棍,因為若真的是神明,那祂應該能了解這大千世界的美,更體諒與愛護萬物,不會有所偏頗。又若是以自然原理,異性相吸同性相斥的原理來說明,那又更好笑,因為同性戀就是實實在在的的同姓相吸。又若以人類延續為藉口,那更是鬼扯,如果照這樣的理論,結婚不想生小孩、不孕的都有罪是吧?不管是持任何理由,我都覺得這樣的團體不懂得尊重,卻把大多數自己不想面對的少數差異歸類成光怪陸離,真的讓人很不舒服。
再來是,我也很氣對方的伴,為什麼不能相信自己呢?我一直都深信,價值觀的問題是一種差異,如果不涉及到傷害與侵犯,那麼價值觀應該是沒有所謂對錯的。為什麼這麼容易受到洗腦?難道一個和自己相處10多年的伴侶的感情這麼不堪一擊嘛?
風嫂最後還問我: <妳不會以後也去加入法輪功吧?>
我回答: < 當然不會!>
我只會相信: <教人向善、懂得尊重、不具排他性的宗教。>
還有,我很建議大家要多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這樣才能清楚判斷什麼是自己應該相信的。是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耳朵所聽到?還是要相信內心告訴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