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新公司
同事之間一起用餐總是會來個彼此身家大調查
(尤其是女人)
偏偏我公司同事高達百分之90都是女的,哈哈哈~
所以住哪裡有沒有男朋友租房子是跟誰一起住以上問題幾乎都逃不過
於是我在公司都稱呼陳小若為:我另一半
不提性別,但也打死不認列為男朋友
但同事就會直接問:阿妳男朋友怎樣怎樣怎樣
我只能接話:喔~我另一半喔? 他就怎樣怎樣怎樣
我不想屈服於世人的標準認列我交的是男朋友
但眼看職場險惡人心叵測會不會一不小心中箭落馬誰知道
俗辣菜鳥的我真的不敢直接的說我另外一半是女的
更何況
更何況
更何況陳小若是我已經訂婚的對象了!!!她也不能認列為女朋友啊
我爸爸媽媽她爸爸媽媽都知道我們一起租房子一起生活一起為未來打拼
雙方都很坦率的跟家人呈述了彼此共同規劃的人生藍圖
她根本就是我老婆了!不然也可以說是未婚妻了吧?
女朋友是什麼啦?! 那可以吃嗎?(怒)
伴侶法快點合法化吧!!我好想請婚假喔!
台灣的未來需要妳/你一起努力,期許我們都能成為更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