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度 9||
停筆許久
竟然以此再次執筆
年過不惑許久
竟然還為了那些奇怪的言論、文字
起了海嘯般的波瀾
1、不歧視,但不認同,更不支持
立專法管理...這句話已經是歧視。
後面的不認同、不支持還需要說明嗎?
生為人...為何需要別人認同及支持才能保證人權?
2、LGBT連接許多不堪的形容詞
LGBT霸權下,大家有沒想過,正常人的人權(生活、家庭、父母、言論、良心自由…
等影響)/性別混淆/認知迷惑/「私慾.平權」合理化/逆向歧視/社會問題
/倫理道德/性開放教育/性雜亂文化/性病醫療/性犯罪/法律/公帑開支
/恐嚇迫害、霸凌正常人…… 等問題 +禍害?
日後,亂倫、戀童、戀屍、師生、援交、通姦、人獸交、多夫妻;
公眾性愛、變態裸露、吸冰毒大麻……等,都應該「合法化」?
因為「愛」「自由」……就什麼都行?
--姐姐替寫者簡化一下.....過多形容詞及名詞混淆視聽
真不知哪來這麼多害怕及被迫害感?
就是LGBT非正常人,會導致是性別混淆、認知迷惑、「私慾.平權」合理化、
逆向歧視、社會問題、倫理道德、性開放教育、性雜亂文化、性病醫療、性犯罪、
法律、公帑開支、恐嚇迫害、霸凌正常人……等問題禍害(這些症狀聽說異性戀也蠻嚴重),
會導致亂倫、戀童、戀屍、師生、援交、通姦、人獸交、多夫妻;公眾性愛、變態裸露、
吸冰毒大麻(這些症狀聽說異性戀也蠻嚴重)……等,「合法化」。因為「愛」「自由」
實在也不想逐筆逐詞的反駁,理性點
法國大革命綱領性文件《人權宣言》中,對自由的定義為:
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
道德存在人的內心,實踐在作為,而非嘴上。
反求諸己....剩下的....還需要多言嗎?
3、自古到今婚姻就是男和女的事,婚姻非只是“感情”結合,
同性婚他(她)兩根本不可能有下一代,亦當不了父母,故沒「家庭」可言。
婚姻是感情、責任...原來...你只當婚姻是合法生小孩的證書。
生、養、教...到底孰為重,亦不需多言了。
4、同性戀是「性喜好」之一,後天影響,教育/個人認知錯誤的問題,
就是硬要和自己天生不變的生理性別、父母,及家庭倫理道德、天道自然、
宗教信仰等過不去; 跟吸毒一樣,只要他(她)願意就可以恢復正常。
這個腦洞開太大,姐無法補。看官應該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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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靜的漂浮暗黑低潮中
詫見如此奇妙的文字
洶湧波濤了姐的心緒
嘲諷、玩弄文字、顛黑倒白
實非姐擅長
只回贈一句
心中有佛,看人都是佛
謝謝你心中有LGBT,或許你有LGBT特質待開發。
但
腦洞開這麼大,姐沒想開發你
11/24公投....有姐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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