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呀,說真的太體貼也是一種錯誤啦!
話說我不是我家寶貝的第一任(事實上剛好相反,她是我的第一任(笑)),在我之前她受過很多傷害,她說她不想傷害到我,所以提出分手。
老實說,她的世界真的非常複雜,不像我,家人、學校、社團、朋友…就這樣!可她不是!她的世界不是我能夠深入了解的,她之前曾經因為愛上一個16歲的高中女生被告過,罪名是「誘拐未成年少女」,剛聽到的時候我整個呆掉,什麼!?這樣也能告!?那女生的父母再想什麼啊!?可是漸漸的我發現我真的太單純,怎麼想都想不通的答案,就只有這個詞可以形容─,反正,「一種米養百種人」嘛!
咳咳話扯遠了,重點是,她不想我受傷,不想我重蹈覆轍(不知是幸亦是?身邊知道我是同女的朋友們沒一個跟我絕交也沒有疏遠我)所以她最後的決定是「兩個都不要」(我&她的前女友)(至於跟前女友有什麼關聯小女再開一篇說明吧),這樣最起碼兩邊都不傷(卻也兩邊都傷)。
好吧,她的體貼、她的好意我都知道,但是不想我受傷,我卻還是難過啦!她之前還跟我朋友說會保護我,我想這只能當作甜蜜點滴縈繞心頭了吧!再者,她也放不下她前女友,那她跟我就不可能走的下去啦!
簡單來說呢~就是這樣ˇ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