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錢錢~
真的不管什麼人只要碰到任何金錢上的問題時,能躲就躲,抺黑就抺黑~
明明沒有的事卻硬要說有~
因為如果對方承認說沒有那麼她就得賠錢~
如果對方說有那麼她就不用賠錢,更不會是她的錯~
那麼就得看是誰的案子而向店家索賠~
真的很過份耶~~原始的店家根本沒有收到任何訊息、資料~
憑什麼就要店家賠款~
難道就真的是好欺負嗎?如果一反抗以後就沒有了嗎?
答案是的,就是那麼好欺負,也看準了一反抗以後就不會有了~
說實在的,說到錢,連親兄弟都不給臉了~
更何況是無謂的人,又看好戲的人~
說實在的每個人都有錯~
連運動員比賽都可以惡意的抺黑了,更何況只是一小件工作~
就是牽涉到是誰要賠款的問題~
重點是不知一次當事人出錯了,已經有幾次記錄了~
不知是幾次都是我們出面出理賠錢,當事人卻一付,"你要丫,你看我一毛錢會不會給妳~"
怎麼會有人下賤到這種程度~
說到要賠錢,我想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賠,但是有錯的人不用賠,卻叫沒有的人賠~
這社會還有公理嗎?
答案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