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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我開始走上單親這條路。
我是個愛面子、好強的人,決定要離開夫家的時候,我告訴母親這個決定,
母親說:"離婚?帶著兩個孩子你要去哪裡?家裡是沒有辦法讓你住的。"
我知道我將只能靠我自己,雖然連國中死黨都說可以在家裡挪出一間房,
給我和孩子落腳,雖然感動,但我當然是不可能接受這番心意。
慶幸,在新店的姑姑說,她幫叔叔管理的套房正好房客租約到期要搬走了,
就幫我跟叔叔談好了一個月5000元的租金便宜租給我(當時行情約7~8000)
總算是有個落腳的地方。
離開,是計畫了很久的事情,我知道將會是一段長期抗戰,所以我每天每天
一點一點的打點離開後所需的民生物資,因此我帶出來的家當,從棉被枕頭
到鍋碗瓢盆...想得到的生活必需品,能帶的都帶了。展開新生活是一種帶著
忐忑的亢奮,但我也很清楚,我沒有本錢樣樣都等離開了再添購。
離開的那一天,下著綿綿的雨,我請姐夫直接幫我把東西都送到
我和孩子將要定下來的套房,連一個晚上都沒在娘家留宿,
我明白那裡沒有我和孩子的位置。
那一夜,我失眠了。
看著睡熟的兩個孩子,還有房裡一包包又一箱箱的行李,想到未知的明天,
對於真的離開了夫家這件事,還有著些許不真實感,但是我告訴自己,
再怎麼苦也一定要撐過去,無論如何都不能認輸,
就算我沒有任何人可以依靠,我也絕不再回到那個
不可能給我和孩子未來的地方。好幾次我在夢中驚醒,夢見自己
妥協的回到夫家,驚醒後不斷的責備自己怎麼可以?即使是作夢也不該!
女兒當時剛滿週歲,兒子不到3歲,我想如果把孩子托人照顧,
那麼我每個月的薪水光是保母費用就平了,連生活費都沒得剩,
於是想:不如幫別人帶孩子吧!即使只帶一個,以台北的行情
也夠房租和生活費了,於是張貼了許多廣告單,沒想到
還沒招到生意,違反環境衛生的罰單先到了。
經過一個月,帶出來的生活費漸漸花用掉,心理的緊張壓力是不在話下。
總算是老天幫忙,找到了一個在新莊的私人托兒所,
老闆娘很包容的錄取我這個非本科系出身只有生養兩個小孩經驗的媽媽,
還給我不算低的待遇,終於讓我一顆急得就要榨出血的心,
可以暫時穩住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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