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從小身在教會的我,知道教會反對同性戀,所以我也不會去公開身分,應該說,在台灣,根本不可能公開,因為怕歧視怕工作不保怕變成次等公民。
在國外,我跟我老婆大方走在一起,他同事也會問說你跟你老婆今天要去哪玩吃什麼或是你老婆來接你。。。。
大家不會把同志當次公民,大家都一視同仁,更不會當做別人飯後的『八卦』對象,享有異性戀婚後的公民權力。
回到台灣,老婆變成了『好朋友』,我們走在路上不再能牽手,不能親吻,不能像戀人一樣。
我想問,我們不是都一樣繳交稅金,跟大家都一樣,但為什麼台灣你們還在『歧視』?
我知道今天教會的主題請來一個講師演講
講訴他以前當gay時候吸毒販毒的坐牢的經歷,現在接受上帝,要大家聖潔!!!
最後他有說,不管是同志,或是異性戀,都要聖潔!我認同~單一伴侶,
但我不認同教會把它包裝成『同性戀=沒有固定性伴侶=吸毒』的社會問題人士
我當然支持多元化家庭成立!我也希望大家能盡一份心力
他們打電話去反對,我們打電話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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