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公投將近,所以我就上網查其他公投資料第7案:反空汙法→不同意
第8案:反深澳電廠→同意
第9案:反核食→同意
第13案:東奧正名→同意
第16案:以核養綠→不同意
這是我查資料後決定投下的票,詳細內容大家可以自行上網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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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的空閑時間,看到親戚PO關於婚姻平權的圖片
真的是讓人越看越生氣.....就PO在IG限時動態回答那些護X萌的問題 1.不贊同不等於歧視
母親不贊成兒子穿耳洞並不表示歧視穿耳洞的兒子。不贊成修改民法的訴求,不代表歧視同性戀。
這超級瞎,提出公投第10、11、12就是歧視了好嗎?
2.別人結婚不關我的事,但要動民法就是大家的事。
民法規範的婚姻是人人都含括在內的社會制度,不只是結婚當事人而已。當要更動民法時,大家就有表達意見的權利與義務,這才是民主的意義。
這我覺得根本自打嘴巴,都說「人人」了,我黑人問號...
3.婚姻不是只有愛
相愛的人當然可以在一起,但婚姻包括的面相非常廣,只有愛是不夠的。婚姻包括文化、經濟、權利和義務等層面,改變婚姻制度會動搖社會結構。
COME ON,到底動搖到什麼社會結構了?怎麼不想想那些異性戀的分屍案?
4.異性戀家庭也很多問題,所以我們應該要面對家庭問題的根源。
問題的根源是家庭失能,跟家庭結構(一男一女)沒有關係,應該加強目前所缺乏的婚姻、交友、親職教育,同性家庭不是解決家庭問題的答案。
這題我也覺得他們有事嗎? 你們都知道跟一男一女沒關係,那在講什麼廢話?
5.我們應該教育孩子尊重他人,包括所有跟自己不一樣的人,及同志族群。
從小學習尊重他人是必須的,性別平等教育很重要,但其中的同志教育,包含了多元情慾跟多元性別,並不適合國中小學生學習。
這題我也直搖頭,代表他們根本沒在看性平教育的內容......瞎.......
早上看了第12案的公投辯論,護x萌很結巴,一直鬼打牆,根本就是對釋憲內容鑽牛角尖,讓我直翻白眼
等等11:30要看第14案的辯論,下午第15案是14:30,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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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板橋耶誕城看起來規模更大,11/16開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