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中南都有同志遊行,看似台灣社會對同性戀已有相當程度的開放與容忍。但一年又一年的辦遊行,同志權益卻一年又一年的落空,這代表什麼?如果社會真能接納同志,為什麼這麼多人還要走出來希望社會支持?同志之所以曝光度又來越高,並不是因為多元社會的落實,而是個人主義伴隨國家在經濟上的轉型而來,以及政府在政治上有意提升人權意識,以符合聯合國對進步國家的標準。
美國已經同性戀除罪化,聯合國更呼籲保障LGBT的人權,台灣在全球政治情勢上佔在一個邊陲的位置,國際化必然是保衛國家經濟體、保護國家主權的主要手段,第一步就是將台北市提升為國際城市。國際性程是必須要包容並蓄、接納多元。這時,在台北存在已久的同志文化剛好可以乘這風勢往上爬,於是就有了第一屆由政府撥款贊助的同志遊行及台北同玩節(2000-2010)。
然而,被比喻為嘉年華會的遊行以及同玩節卻無法再往前一步,同志運動始終停留在"站出來"的階段,而不見草案通過、立法保障。為什麼政府只有贊助第一屆同志遊行,其他屆則改由民間籌備辦理?當同志當街擁吻,為何遭警察警告?為何愛活動開始前,警察要提醒"不要太超過"? 這種預設立場是基於什麼樣的誤解心態? 說穿了整個同志遊行就是包裝在一個政府很開明、社會很理性、同志很健康陽光的論述畫開始、進行、到結束。說真的,有多開明、有幾個政策兌現、社會眼光有多(不)友善,同志們都感受得到!
2011年的同志遊行站出來的人,將會高喊著驕傲二字。希望驕傲不是只停留在表述自我認同的驕傲,而是彈回去給在旁觀看的人:我為能站出來捍衛真實的自己感到驕傲,而站在進步開明的高尚位置卻保持距離冷眼旁觀的你,願意讓自己在未來的一刻感到驕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