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的事情,在決定之前,都需要莫大的勇氣
例如:換工作
例如:買車
例如:買房子
例如:提出分手
例如:和我交往吧
例如:...
例如:......
例如:離婚!!!
是的,這對於一個女人來說是需要如何的勇氣??
其實當日積月累的情緒壓的夠久之後,那還需要所謂的勇氣
在某個爭吵點過,總是就能輕而易舉的說出:『我們離婚吧』
對於沒有任何子女、沒有任何共同財產、沒有任何共同擁有的物件情況下
離婚確實是件很容易的事
只要當事者雙方協調好就可隨時上戶政去辦理登記(當然還要找個證人)
現在的人太多是因為奉子而承婚
卻也有太多人是因為生不出孩子而離婚
這是為了什麼?? 想當初結婚是為了什麼??
常聽人說~
因為不夠了解而在一起,因為太過了解而分開。
這不完全是人的宿命,也許是自己安排走到的結局??
哎~
女人不需要讓自己生活的這麼痛苦
特別是在這個女權主義抬頭的社會
女人也是可以靠自己養活自己的
老一輩的人常說~
女生不出嫁以後是沒辦法進入祖先牌位的!!
我到是不懂,死後有人拜沒人拜到底差別在那裡??
既然人死了,死後還能看到什麼??還能感受到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