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聊天室遇上我三十年前前伴的朋友,她說到認識我回花蓮第一個認識的伴,那晚我回憶了,我自己開店自己做美髮師,那時很年輕我們是筆友認識的,以前都會在郵局租個信箱她信箱也在我附近,書信往來後見面,互相應該都喜歡,她讀夜校,我會去接她,我去她家都偷偷摸摸,她父母管很嚴,我還爬她家的牆去她三樓,其實我也覺得很可怕會摔死的,我那時只知愛她,也沒想過未來,她因家嚴想離開,也沒跟我溝通,她夜校畢業後,想離遠遠點不讓她父母管,她應該也有交到南部的筆友,從沒告訴我,我喜歡花蓮,我就在花蓮,那時年輕也沒留下她,她父母管嚴這事,我也不知如何,她選擇離開,我也只能接受,其間我有去台南聚會,也見到她,應該也有伴了,我應該放手,在花蓮對她來說壓力太大,我還年輕也不知什麼責任,愛就放心裡-------
她朋友說她伴突然說分手,房子給她,讓跟她拿頭期款,她分二年給她,我覺得很棒,辛苦她了,在異鄉有了穩定,希望妳幸福,有愛妳,也會真心祝福.........
三十年後我還是在花蓮,聽到妳的消息又讓我憶起妳,好久好久好久-------
我們沒能,也希望妳幸福,愛就放在深處,不想打擾妳,也不會跟妳朋友要聯絡,我想妳是幸福的,我想一個到老,把愛妳的心一直祝福妳幸福,感謝認識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