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都會區 房價「嚴重難以負擔」
讓數字說話
評斷房價合不合理 國際上評比的標準是 房價所得比
以相同的標準 我們來檢視台灣的房價是否合理
什麼是房價所得比
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說,房價所得比
是調查近半年已購屋者的購屋總價與其家戶收入後,取中位數而得,
如調查出房價所得比從六至十倍都有,加權後約取八倍,排除極端值。
房價所得比=購屋總價/年收入
就是每件購屋案皆可得一房價所得比
半年內所有購屋案的房價所得比 取最高值和最低值的中間值(非平均值)
例如:北市房價家戶所得比九點○六倍,
代表買九百零六萬元房屋的家庭,
年收入約一百萬元。(9.06=906萬/100萬)
而國際認定的五點一倍門檻,是指年收入一百萬元的家庭,
購屋總價最好在五百一十萬元,
超過五百一十萬元則「嚴重難以負擔」。
3倍以下屬於「可負擔」
屏東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系助理教授楊宗憲表示,
國際上針對房價負擔能力調查,
多以「房價中位數」除以「家戶所得中位數」,
通常房價所得比在三以下屬於可負擔,
三點一至五之間則屬於普通負擔、或甚難負擔,
若超過五點一,則代表「嚴重難以負擔」
內政部日前公布最新的「住宅需求動向」統計,
雖然去年上半年因金融海嘯,幾乎各主要都會的房價負擔都稍微減輕,
但下半年隨著房價快速反彈,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再達九點○六倍,
台北縣更達到歷史高點七點二二倍。
若拿台灣與國際相比,台灣五大都會區七點○八倍,
也高過澳洲六點八倍、日本五點三倍、英國五點一倍。
98年下半年五大都會區的房價所得比台北市8.89倍
台北縣6.94倍 桃園縣市5.56倍 台中縣市5.56倍 高雄縣市5.21倍
資料來源: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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