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亦絢 當我還是大學生時,常在課堂上舉手發言(那時還沒「嗆聲」一詞)。因為只要教到男女平等的議題(如婦女參政權),教授都會油嘴滑舌,說些歧視的笑話(且還不好笑)。同學多認為我叛逆。有同學找我談,說溜了口:「說理妳是對的,教授在賴皮……」其實我並不叛逆,我是糊塗。有時下課後,我還找教授「請教」,我不相信老師那麼性別歧視,我以為他們只是資訊不發達──年輕就是天真嘛。 現在偶爾我還會想起,近年社會性別意識的提升,是否改變了那些教授,使他們澈悟當年的幼稚?──轉而深耕平等領域?有可能。但是事態更壞下去,也是可能的。 中興碩士生跳樓抗議的性別歧視,是歧視嗎?我認為他所控訴的對象,本身難被認為是嚴格意義上的歧視,因為重拾性別二分分類,並不絕對導向鞏固二分;有時點出二分的機械性,也可能有助於破除。但換個角度來看,教育欠缺對「性別多樣化者」(例如跨性)的知識支援,會造成受教者嚴重的被放逐感,這又完全是可想而知的。因此,被剝奪感對自殺者很真,不能只用適應不良帶過。 某心理學家寫過:某人對此適應不良,因為此正是某人想改進之處。換句話說,所謂適應不良,問題是要他適應的環境對其不良。但體制往往獎勵適應,未能看到不適應者的存在意義。強尼.史達(Johnny Starr)在頗有對賤民喊話之意的〈每一秒〉中唱過:每一秒都保住你性命/要做證人──保住你性命,珍貴的證人們,讓我向「適應不良」的你們懇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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