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osemara 發表於 2008-7-19 01:36:02

再提醒一個小小部份
有人提起,兩人一起買登記在A名下,口頭承諾留給活的久的另一方
可別忘了"法定繼承人"或遺產歸類的問題

共有持有當然是相當好的意見
但是如果您們真的覺得彼此"絕對"不會變心的話
還有一個辦法,登記在A名下但是抵押設定給B,也是一個方式
尤其是沒有出櫃的人們

很久以前看過一部短片,兩個拉子年青時就買了房子一起住,但是登記在P名下
後來所有權人過世,房子被遠房八百多年沒聯絡的親屬繼承了,白髮蒼蒼的老拉被趕走

那刻開始就沒想過一起買房子這種鳥事了,而且沒兒沒女,留下那個財產,雙方的家屬誰得利都不對

hermit 發表於 2008-7-20 16:45:58

當然會,[共築愛巢]一直是我們的理想與目標,
房子會登記成兩個人的名字,
那是給彼此的一種保障.

龍楊之愛 發表於 2008-7-20 19:54:38

原帖由 hermit 於 2008-7-20 16:45 發表 http://board.2girl.net/images/common/back.gif
當然會,[共築愛巢]一直是我們的理想與目標,
房子會登記成兩個人的名字,
那是給彼此的一種保障.

以前我也是這麼想
但是後來仔細想想似乎有點問題
妳也知道愛的死去活來
不要說錢了連命都可以為對方付出
但是拉拉愛情走的久的真的不太多
至於比例是多少呢
也很難調查出來(隱藏拉拉很多)
後來我想到一些辦法
如果妳覺得很爛也可以指教一下
通常三個人想的比一個人想的要好
(是指沒什麼私心情形下,至於三個和尚那種情形就是私心太多壞了事)

1.沒銀行貸款之下
假如是單獨登記她一個人名下,錢是兩個一起出,請她每月攤還妳本利
假如妳出100萬,請她開100張本票,每月她還妳1萬+利息就自己商量要收多少,妳還她1張本票
這麼做是怕萬一有什麼意外身故,對方還沒付妳的款怕變呆帳,妳還有本票,只要妳敢跟對方家人要,
依法是要付妳的~~~~~~

2.有銀行貸款之下
假如是單獨登記她一個人名下,錢是兩個出一起出,請她設定妳為二胎(銀行為一胎)
不過分手後,萬一對方又增加貸款額度,妳二胎也拿不到錢.所以分手時還是一起把房屋處理好再走

3.沒銀行貸款之下
假如是單獨登記她一個人名下,錢全部由她出,妳以她的名義幫她買一個保險(金額多少自己定)
基本上是以房價1/2本金去計算利息,可比利息低一點金額去買一個保險.
每月或每季或每年繳的保險...就算以後分手,妳可以不繳,那繳的這幾年就當成房租
而且如果以後通過保障拉子的法律,受益人還可以改成妳.

4.沒銀行貸款之下
假如是單獨登記她一個人名下,錢是兩個一起出,請她將房屋設定抵押於妳的名下.

5.不論有沒有貸款,自認愛情堅定不移者,自行決定買屋登記方式(世事難料)
但如果只登記一人,又不做以上措施,是否可以預立遺囑公證,以免萬一意外,對方還要面臨人財兩失
不過對方是否可以取得房屋?我不是學法律不清楚,因民法繼承有什麼特留份等等.........
留給懂法律的拉拉解答



[ 本帖最後由 龍楊之愛 於 2008-7-20 19:59 編輯 ]

lovewei 發表於 2010-1-9 21:39:41

雖說兩人共同持有是一開始不錯的解決方式
能防範分手時的歸屬紛爭
但若要申請首購優貸上 好像會有問題

萬一一方過世嘞
他的家人來爭產
可以合理的請對方家人給現金買權狀
或反之吧

joanne2010 發表於 2010-1-11 03:09:23

我的天哪!
看了大家的意見,要一起買房子,真是不簡單
不光是錢的問題,所有權也是個惱人的問題
都會想到萬一分手了怎麼辦?
雖然是這樣,我還是想買房子,有個自己的窩

IMISSY3 發表於 2010-1-12 09:19:20

若依照還是"濃情蜜意"的情況下,大家是會想和另一伴一起有個愛的小窩

但分了之後呢??其實最重要的是產權,有了產權的所有權,自然就不怕拿不回自已所屬的

通常動產(車)與不動產(房)都可這麼做

我的朋友(踢)因買房屋給女友,後來她女友因家人需要資金而私下拿去貸款了…搞的非常不愉快

其實是可以做為二次設定(非二胎)。也就是說若買給自已老婆在房屋過戶完畢時銀行貸款也下來時,自行在到地政單位做二次設定即可,規費1-2千就ok了不用在請代書花費一次(一人一輩子有5次自我辦理的機會,但一年不能超過2次,有代書執照則不列入)

但在下次房屋若妳有要增貸的考慮,銀行會詢問為何有"私設"(非金融體系,指個人,名間機構),只要回覆這是可塗銷的,若房子有增值,增貸空間是有的。

這麼做是為了避免若一方離開人世間,法定繼承人無法享有產權,重點是若妳另一伴要處理這房屋,一切都要經過妳的同意(包含增貸、過戶、買賣等)。

但並不影響銀行對這房屋的價值認定。

還沒完先忙

wahahaqq 發表於 2010-1-12 13:01:19

買了
房子我買 車子我買 家我養 她 只要做她想做的事 賺的錢 她存起來就行啦
名字我的 如果有啥三長兩短 遺囑寫好 就行啦 我的就是她的 不是嗎?
其實我們跟別人沒啥不同 經歷大家會經歷的事 不是嗎?

IMISSY3 發表於 2010-1-13 08:51:03

接上述…

當然美好的狀態下,一人各買一間在隔壁是很ok的

但打通互相往來,若要貸款,買賣是比平常一間房屋來的難

銀行認定二間房子打通,貸款是要綁在一起的,做啥都要一起這是很麻煩的

至於一口氣買二間,一間租人一間小倆口自住,當然是最棒的

但可能地區會較偏遠要考慮出租容易度了,必竟一次買兩間資金要雄厚一點。

我之前在銀行工作為房貸與理財部份

心裡一直覺得若有圈內人來一定要好好"照顧一下" 呵…

不過始終沒遇見過

倒是有遇見gay來貸款,薪資水準很高貸款完全無任何問題

其實同志貸款最怕碰到銀行要求多加一位保證人

因為妳的另一伴非法定關係可認列

所以貸款前一定要言明清楚才不會浪費時間

至於已經買了房子也貸款的拉拉們

不管綁約與否,每滿12期就打電話回去給銀行(找當初貸款的專員或是那間分行而不是客服)

爭取降利率,不要認為少少的無所謂,房貸是複利方式

每年多少降一點是可行的,千萬別為了面子失了裡子

通常都是看專員要不要處理

希望各位踢們努力讓婆有個好歸宿,這樣婆才不會跑掉嫁作人婦哦… ^^

三角圓 發表於 2010-1-13 20:29:50

不好意思喔...

那如果她死了呢?房子就可能是她的家人的了..

大家的真心相愛,我都相信,但不可否認,麵包,也很重要

所以,我建議,誰繳錢,房子就誰的名字吧^^另一個人可有免費的房子住也很好呀~

IMISSY3 發表於 2010-1-14 09:04:00

若房屋所有權人死亡,此不動產還有債務未清償,如第一順位欠某銀行,需先行還款

為何要設二順位就是另一伴的家人無法對此不動產進行債權轉移,如此而已

所以這時就可協調。

當然啦,誰繳錢就買誰的名字這是較不麻煩的

但可以看誰的薪資條件優秀可和銀行爭取好的貸款條件這是比較現實也比較實際的

還是希望踢能加油讓婆下半輩子無後顧之憂

若踢經濟自主能力優,加上另一伴也能自我照顧

那麼我想買誰的名字都無所謂

因為會一直買下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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