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子是我的~房貸也是我付
我老婆只要負責住就好了~:D
拉子要走到買房子這一步還真不容昜 我想自己買
錢我會出
生活的開銷就平均分攤:) 8年前已經和我伴買了第一間房子
房子登記在她的名下
現在朝著購買第二間房子的目標前進 談到買房子這個問題
我已故..不是 ..是以前的老公..
他買他的名字.我一起住..但是我也會幫他分擔房貸
.
雖然在看房子的時候就分手了!很可悲..走到這一步了..還是分手....
不過,我們一直都是經濟各自獨立.房子他要買.同時我也買...
只是我住他那兒...我的租出去((原本的打算啦))))
不過我認為..不論是P或者T..都要有一份穩定的經濟來源..
房子不管是誰的名字..缴的起最重要... 原帖由 jcsydney 於 2007-9-28 15:36 發表 http://board.2girl.net/images/common/back.gif
你們會想跟另一半一起買房子嗎
雖然問題可能會很多
但是你們會嗎共同養樓
現況是
他買房子
我管家 ^^ 原帖由 三菱 於 2008-5-10 22:44 發表 http://board.2girl.net/images/common/back.gif
談到買房子這個問題
我已故..不是 ..是以前的老公..
他買他的名字.我一起住..但是我也會幫他分擔房貸
.
雖然在看房子的時候就分手了!很可悲..走到這一步了..還是分手....
不過,我們一直都是經濟各自獨立.房子他 ...
我同意不論是P或T,女生一定要有穩定的經濟收入
無論誰買房子
在誰的名下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就不怕
房子給誰都無妨~ 原帖由 jcsydney 於 2007-9-28 15:36 發表 http://board.2girl.net/images/common/back.gif
你們會想跟另一半一起買房子嗎
雖然問題可能會很多
但是你們會嗎共同養樓
基本上傾向"會"字
條件是"愛情穩定"及"經濟許可"
畢竟房子代表一種"家"的感覺 原帖由 三菱 於 2008-5-10 22:44 發表 http://board.2girl.net/images/common/back.gif
談到買房子這個問題
我已故..不是 ..是以前的老公..
...
你真是太幽默了~~還我噴了一口飲料::D:
還是應該登記共有
房子是可以登記兩個人共有按出資比例去持分
若以後分手,想取得房子的一方應退還另一方出資額
若兩人無法協議,只好請求法院變賣後拿回出資的部分
我覺得兩個人應該是一起打拼組成家庭
不應該只是一個人付錢或登記在一個人名下
而且因為我們不能適用婚姻制度
也不能依法律請求分產
所以在買房子時就應該依實際出資去持分
縱使分手也不會怨恨後悔 原帖由 輪迴 於 2008-7-3 11:37 發表 http://board.2girl.net/images/common/back.gif
房子是可以登記兩個人共有
按出資比例去持分
若以後分手,想取得房子的一方應退還另一方出資額
若兩人無法協議,只好請求法院變賣後拿回出資的部分
我覺得兩個人應該是一起打拼組成家庭
不應該只是一個人付錢或登 ...
可以土地及房屋各持分1/2
或妳持份土地,對方持分房屋
未免將來分手鬧翻難看
請在匯款時確定由妳銀行戶頭各自匯出
留繳款收據以便將來萬一用得上的話
兩人鬧翻要賣屋--最好冷靜下來商議
如果當時房地產好-----賣OK
不好---先出租各自收租
真的恨死對方非賣不可---人財兩損
人-分啦
財-房屋賣到爛價
以我個人經驗是全部由一個人獨自買
代書費.手續費.......都比較省
不足的屋款向對方用借的方式
每月在能力範圍內攤還本利給對方
濃情蜜意時---利息少收點
一翻兩瞪眼--本利照步來
如果對方要妳一次清償--可拿屋向銀行貸款來還她
因為鬧翻分手往往巴不得永不相見
但礙於房屋買賣又得再見
說好聽的也許舊情復燃
但萬一不是
真的很痛苦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