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扣
發表於 2010-4-3 08:37:04
要交往才可以阿
樂天子
發表於 2010-4-7 22:36:07
有啦..有啦..
不要拆穿我咩...
= =
sophiewu
發表於 2010-4-15 14:00:54
失戀的時候就很難說了....>_<
魅惑空間
發表於 2010-4-17 10:05:32
sophiewu: 失戀的時候就很難說了....>_<image/face/15.gif
也不能亂來壓
do790323
發表於 2010-4-20 15:28:51
交往交往才可以啦
魅惑空間
發表於 2010-4-22 10:23:21
do790323: 交往交往才可以啦當然囉
一定要先有明份才可以有關係
ian0219
發表於 2010-4-24 01:42:17
雖然我是這樣堅持的 但是我還是在一次不小心中被奪走了
魅惑空間
發表於 2010-4-24 11:10:05
ian0219: 雖然我是這樣堅持的 但是我還是在一次不小心中被奪走了image/face/15.gif
人生總會遇到許多難預料的事情
ian0219
發表於 2010-4-25 00:11:01
魅惑空間: image/face/15.gif
人生總會遇到許多難預料的事情所以我也認了只是看到那個人就會...算了算了image/face/13.gif
michael
發表於 2010-5-2 00:13:35
感覺對了一切就對了~image/face/23.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