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覺得最幸福的時候,不管是久旱逢甘霖,還是他鄉遇故知,都比不上在我心裡的第一名,最幸福的就是:我愛妳的同時,妳也愛我。
愛,是人類最難得且可貴的一種情感。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只是為了迎合社會標準與規範,為了配合他們口中的倫理道德,那麼,人類其實也不算什麼高等智慧生物。有的,只是虛偽、偽善、自以為自己多清高,背地裡搞不好比水溝還髒!
我只是想說:
若我還用心在愛妳,我就不會屈服在這社會底下。
若我還用心在愛妳,我就不會只顧著自己想怎麼就怎麼樣。
兩個人在一起,若不是互相替對方設想,若沒有替對方分憂解勞,若從沒把對方放在心上,那在一起,不就如同社會上的某些家庭一樣?只是個表面象徵幸福的空殼子。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我愛妳,妳也愛我。
若,連我都不疼妳了,那我也沒資格在說愛了…
對我來說:喜歡xN = 愛 = 寵愛 + 疼愛 ≠ 溺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