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白網 haiming 編譯 2012-04-05
 5對同志伴侶對聯邦提起訴訟,聲稱他們應當獲得與異性戀相同的移民權利。這些同志伴侶中的5位美國公民為他們的伴侶申請綠卡,但他們已經被拒絕或將被拒絕。聯邦婚姻法案並不承認同志婚姻,因此美國國民和移民相關的部門不認為同志伴侶是美國公民的「親屬」。
訴訟的原告包括長島的同志伴侶 Edwin Blesch 和Tim Smulian,他們去年接受《每日新新聞》採訪,講述他們為一起留在美國的艱難。
71歲的Blesch,與南非出生的Sumlian在1999年結婚。他說,他一開始就意識到法律之路漫漫。「這不會一夜之間改變的」,Blesch說。這對同性伴侶數十年間來回南非和紐約,因為Smulian只能拿到旅遊簽證,而Blesch病情嚴重到難以旅行。因為如果他們是直人就能夠幫助伴侶獲得綠卡,Blesch和其他人在周一向曼哈頓聯邦法院提交了訴訟,表示婚姻法案漠視了他們的憲法權利。
「從移民的角度,聯邦政府是否承認同性婚姻關係到家庭能否留在美國,住在一起或者被迫分開。」該訴訟認為拒絕同志伴侶的移民權力是「仇恨的、有害的和非法的歧視」。
聯邦婚姻法案已經受到幾起訴訟。奧巴馬政府在去年決定在法庭上不為1996年的法律辯護。
非盈利的移民平等組織代表了這幾對伴侶提出訴訟,決定在目前的案子結束之前加入法律的鬥爭。「我們覺得LGBT家庭不能再等了」該組織的執行官Rachel Tiven說。
原告人之一的Santiago Ortiz現年56歲,是一位退休的學校心理學家。他和他的委內瑞拉丈夫,現年51歲的Pablo Garcia住在皇後區的Elmhurst。他表示很希望他們在有生之年能拿到一張綠卡。
「我們所爭取的權力是,我作為一個美國公民,有權力和我最親近的親屬Pablo在一起」,他說「我們有這個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