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先前立委張曉風所引發的「剩女」爭議後,學者又研究指出:台灣等亞洲國家要面對的是「大剩男時代」的挑戰。然而,這種將原先就不打算結婚或根本無法結婚的男女,都列入統計報告的資料,既失針又不公平!我們不禁要問,不結婚或不能結婚真的是一種錯嗎?為何政府都沒有考量到我們的心聲與感受呢? ▼一場同志婚禮2006年9月30日在台北市舉行,在眾人祝福下,結為連理的同志愛人相互戴上戒指。此時同志婚姻在台灣並未受到法律保障。 筆者有一位同志朋友,與他的親蜜愛人已經攜手走過20多個年頭了,然而因為我國的法律尚未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導致他們形同「未婚」的單身漢一樣,要受到社會「關心」或歧異的眼光。 如果政府真得認為剩男、剩女恐成為一種社會問題,為何就不能多關注一群願意結婚卻無法結婚的同性伴侶,並賦予他(她)們如同異性伴侶一樣的權利呢?如此,在政府所頒布的統計資料中,也才不會明顯失真。 相對的,筆者亦認識一群嚮往自由,不願意受到婚姻束縛的朋友。如果現代社會是慢慢走向「個人主義」興起的年代,那麼對於一群經濟獨立自主,樂於當個單身女郎或黃金單身漢的朋友們,我們又何必急於將他們貼上「剩男」、「剩女」的標籤?或許,他們反而認為這樣的生活才是豐富、滿足的呢! 更言之,異性結婚後離婚、疏於照顧或無力扶養子女所衍生的社會問題時有所聞,意謂著婚姻已不代表一輩子幸福的保證,則更需懂得尊重其他人不結婚的權利,或對同性婚姻「去污名化」的認同。期盼政府下次在試圖解決剩男、剩女問題的同時,也不忘多關注這一群想結而不能結,或能結而不想結的朋友們。(台南地檢署觀護佐理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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