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廁平權系列(2)〔中央社〕台灣女性經過努力後,已在如廁權上拉近與男性的距離;如今社會組成更多元,公廁不僅數量要平等,還應考慮年長者、跨性別者等其他需求,無性別廁所就是選項之一。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副教授彭渰雯於1996年與同學發起女廁運動前,公共場合的男女廁經常只是面積上的平等,但女性需要的如廁空間較大、時間較男性長,一樣面積的女廁所能提供的使用人數較少,因此女性在廁所前排長龍的景象隨處可見。 女廁運動促使內政部營建署修改「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調整新建物男女廁比例,前立法委員黃義交在任內進一步提案修正「建築法」,提升法律位階,也希望舊建物有改善的法令依據。 立法院於2010年12月底三讀通過修正建築法,規定學校、電影院等公共場所男女廁便器比例不得低於1比5,辦公廳舍、餐廳等地比例則為1比3,效力涵蓋新舊建物,且最遲應於5年內改善完成。 現在的女廁除了數量增加,環境也舒適很多,不少公廁提供衛生紙、掛勾、洗手乳、烘手機,經常有人打掃,具備蹲式、坐式兩種,並考慮到身障人士,無障礙廁所漸漸普及。 但所謂社會進步,從來就沒有盡頭,只要仍有公民的需求未被滿足,就永遠有改善空間。 有一次,彭渰雯在公廁遇到一個孩子,看起來是男生模樣,卻上女廁。受到觸動的彭渰雯詢問女同志友人上公廁的經驗,才發現男性裝扮的她們,為避免驚嚇其他女性或引起質疑,通常選擇上男廁,但心裡也並非沒有顧慮。 彭渰雯認為,即使跨性別者占少數,社會也應重視他們的需求,否則對他們來說,每次上廁所都是折磨,也是性向被迫受檢驗的時刻。 去年10月,當時在世新大學任教的彭渰雯提議將學校部分男廁改成全台首見的「性別友善廁所」,內有男性使用的小便斗、坐式馬桶、蹲式馬桶及無障礙空間4種隔間,不分身體狀況或性別認同都能使用。 彭渰雯說,有些日本女廁內有小型小便斗,方便媽媽如廁帶著小男孩,台灣雖然也有,但很少數,要修改法規才能普及。 她更指出,不只跨性別者,一般人也需要這種無性別廁所(unisex toilet);台灣邁入高齡社會,廁所區分性別,女兒就無法陪老父上男廁,兒子無法帶母親上女廁,老夫老妻也無法互相扶持。 部分女性對於與陌生男性共用廁所有安全及衛生顧慮,彭渰雯認為,可廣徵使用者意見,找出相對完善的做法。 曾任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說,現行法規對男女廁有一定比例規定,而無性別廁所屬兩性共用,有無法歸類納入計算的問題,若要鼓勵新建物採用無性別廁所,就要修改法規,她研究後,將建議修改建築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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