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妮 我所在的修煉團體中,為了鼓勵眷屬與家人共同修煉成長,每次課程若是夫妻或親子一起參加,往往會給予學費折扣,像是配偶直接半價這類的優惠。最近,正在核對全年度的參與課程,同一區的夥伴們收到了分組名單,了解目前的夥伴究竟有哪些人。 就在上週,我帶著夥伴去做社區服務的時候,回程路上夥伴主動問了一個問題,詢問分組名單上某兩位男性夥伴名字後面的備註欄寫著「夫妻」,問我是不是有寫錯了,否則為甚麼會寫夫妻呢?一開始我沒有直說,只說「對啊,他們是夫妻」,夥伴一時還沒意會過來,我又說:「他們已經在一起10幾年了,所以是夫妻啊。」這時她好像才慢慢懂了,說著她剛看到的時候,看不出來他們是,還以為是行政人員寫錯了,直說真的看不出來。我也說團體裡面很多夫妻都看不太出來,不過他們確實是couple,這個團體對同性戀者是接納的,因此同志伴侶也跟異性戀夫妻一樣,享有這些夫妻優惠。 這時,另一位夥伴發問了:「那他們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嗎?」看來,生活中不曾接觸過同志的夥伴,更不曾想過同志到底能不能擁有合法婚姻。我只好解釋著目前在台灣的戶政機關還不准許同志結婚,所以他們不用去戶政事務所登記。通常結婚表示的可能是有舉行一些結婚儀式,或是到國外可以合法結婚的地方結婚。但是在台灣,他們雖然結婚,但其實是無法享有任何夫妻相關福利的,法律上他們依舊是單身。 在我們這個團體,由於創辦人願意理解跟接納同志,這樣的態度自然影響了核心幹部,使得整個團體對於多元性別、多元族群的夥伴都更能接納跟尊重。具備同志身分的夥伴可以不必顧慮其他人的眼光,在這個追求提升成長的團體中,用自己真實的面貌出現,真實的生命課題也可以坦誠的面對,這其實是很難得的狀況。不過,同志伴侶的學費優惠並非一開始就有,而是團體內一對同志伴侶主動出櫃跟爭取之後,才讓核心幹部意識到夫妻優惠不應該只限於異性戀夫妻,同志夫夫或婦婦也算是眷屬,因此有了這項制度。 即使國家的法律尚未承認同志婚姻,也有許多社會大眾尚未接受同志族群,但是,在民間團體或公司組織裡面,陸陸續續出現願意提供友善同志、承認同志關係的各種措施。除了像是眷屬折扣這類福利,之前新聞報導也說Google公司提供給同志員工的福利比異性戀員工更多,著重點就在於同志在社會制度上能獲得的福利較少,因此看起來好像對同志員工更優惠,但這不過為了平衡同志在社會福利中被剝奪的資源罷了。 對於同志權益的爭取,即便還沒有獲得全面性的認可,但在這些一點一點的進展當中,有機會讓非同志接觸同志族群,有機會了解同志在生命經驗中受到的歧視與被剝奪,並且願意給予認可,都是一點一點的進展與進步。 (研究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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