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2006年6月4日星期日 編譯胡立宗�綜合馬德里二日外電報導 西班牙社會黨政府正在推動一項「身分登記法」的修法工作,放寬改變性別登記的相關規定,讓性別認知歧異者可在不做變性手術的情況下,申請轉換性別。 新的法案規定,如果醫生證明當事人生錯了性別,且當事人已經以另一種性別生活了至少兩年,同時正在接受荷爾蒙或其他治療,則當事人可以申請改變現有的性別登記。 雖然類似法律已出現在瑞典、荷蘭及德國,但西班牙向來被視為最保守的天主教國家之一,因此,相關修正案引起教廷高度關切。但這已不是社會黨第一次與教廷發生齟齬。 該黨上台後,積極推動一系列「自由平台」立法行動,包括同性婚姻合法化及放寬離婚規定,性別登記只是一系列立法工作的最後一項。每一次的修正都引來教廷批評。 雖然如此,西班牙第一副總理費南德茲還是直言,「性別轉換是一種性別認知上的轉變,也是一種需要法律制度正面回應的社會現實」,「立法通過會讓數千名西班牙人過得更有尊嚴」。 據性別人權團體統計,西班牙境內大概有七千到九千名性別認知歧異者,但實際上動過變性手術的人數還待調查。 性別人權團體成員吉美默表示,在相關立法上,西班牙早已落後其他歐洲國家,「所以我們歡迎這樣的修正方向。」另一名變性成女人的蘿培茲,也對這項立法表示歡迎。現年三十七歲的蘿培茲,在一九九八年動了變性手術,但花了很長時間才說服法院接受她更名及性別轉換。 西班牙政府二日通過「身分登記法」修正案,讓性別認知歧異者不需進行變性手術就可更改性別登記。圖為變性演員卡拉.安托列妮,她是此項修正案的推手。 (美聯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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