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性戀傾向的社區大學男講師愛慕一名男性友人,趁友人借宿家中熟睡時,伸手撫摸對方下體,被害人驚覺被侵犯,事後想起仍覺噁心。檢方今天依乘機猥褻罪起訴男講師。 39歲施姓男子在某社區大學擔任講師,因為參加農政單位研習課程結識被害的林姓男子,8月間被害人從彰化北上,借宿施姓男子位於苗栗大湖鄉的租屋處,兩人同床而眠,男講師一時難忍愛慕之意,竟將手伸向對方下體撫摸。 起訴書表示,林姓男子因在睡夢中感到生殖器勃起,睜眼察看,驚覺施男的手正從他「那話兒」移開,他只好轉身背向對方,隔天心情低落,行經警局找志工傾吐心事,經志工通報,檢警著手偵辦。 男講師事後曾寫信給被害人致歉,並透露愛慕之意;但被害人覺得私密部位遭受侵犯「很受傷」,「只要想到就噁心,再也不想看見他」。 男講師向檢方否認有撫摸對方生殖器,辯稱「只想搖醒他」,但檢方根據道歉信件內容及被害人指證,認為事證明確,今天以觸犯刑法第225條乘機猥褻罪起訴施姓男講師。(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7日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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