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劃、編譯■李威撰 今年諾貝爾和平獎由3位女性所獲得,根據諾貝爾委員會公布的得獎理由,這3名女性以非暴力的方式捍衛女性安全,並爭取女性在重建和平過程中的充分參與權利。 女性賦權 和平理念更趨成熟 英國《衛報》表示,女性過去幾年積極追求平等權的同時,有愈來愈多人體會到女性賦權的重要性。讓女性獲得更多權力,將有助於恢復因衝突及戰爭而被割裂的社會。 強調女性賦權對和平的重要性,並不是在重彈男人製造戰爭、女人創造和平的論調;也不是在複製男性具有攻擊傾向,而女性應扮演起中和作用角色的簡化觀點。 應該說,女性賦權所強調的是不同性別之間的平等關係。這種平等關係有助於化解其他可能會帶來衝突的不平等問題。另外,當女性與男性能一同進入決策程序,其結果的產出可能會變得更加多元、更加完善,而不是僅由單一性別來承擔重任。 除此之外,女性在社會與政治生活中若分有一席之地,可化解過去私生活與公共生活間的惡性循環:男性負責決策,女性聲音被囚禁在私領域中;由於女性聲音被淹沒,因此更進一步加深男性對公共事務的主導權。 《衛報》社論指出,諾貝爾的榮耀雖然彰顯的是3人的各自特殊成就,但從普遍觀點而言,諾貝爾獎也肯定女性權利與政治、社會和諧之間具有重要關聯性,而這對遭逢戰爭創傷的社會來說尤其重要。 口惠要實至 應貫徹女性參與 提升女性權利有助於推進和平,這個觀點非是近來才有的主張。過去20年的時間裡,這個想法確實逐漸由邊緣走向核心,並促成〈聯合國安理會1325號決議案〉在2000年通過。 這項決議案要求,應從性別觀點來觀照女性的各種需求、移除所有阻礙女性獲得平等參與權的障礙,並重申女性在戰爭的和平協商與戰後的重建過程中,應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以聯合國為例,聯合國從未指定女性擔任和談的主要調停者,而參與維和任務的女性人數同樣也是微乎其微。以色列及巴勒斯坦女性運動者共組委員會,致力於和平運動,雖然她們經常成為諮詢對象,但卻從未被納入正式的和談協議中。 在各種國際會議中,性別已經成為共同關注的議題。愈來愈多人瞭解到,女性在現代戰爭中的受害者角色,甚至成為被鎖定、攻擊的特定目標,這類問題在賴比瑞亞這些貧窮且破碎的國家尤是如此。 《衛報》表示,雖然諾貝爾再次凸顯女性在和平與戰爭議題上的重要性,但同時也是在敲響警鐘,提醒我們雖然長期意識到問題所在,但在實際行動上卻仍有許多不足之處。 (整理自《衛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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