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沙烏地阿拉伯維權人士指出,1名婦女因違反沙烏地不准女性開車戒律,遭法院判處10下鞭刑。 據美聯社報導,維權人士巴達威(Samar Badawi)說,葛莎妮雅(Shaima Ghassaniya)因未經政府同意而駕車,今天被判有罪。 沙國法律雖未明文禁止婦女駕車,不過保守的宗教戒律卻禁止該行為。 沙烏地國王阿布杜拉(Abdullah)兩天前剛宣布,沙國女性將在2015年的地方選舉中,首度有權投票和參選。 這項判決在沙國史上並無前例。先前類似的案例中,女性只被拘禁數日,並未遭法院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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