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SB48法案將於明年1月實施,公立幼稚園至高中12年級,均需將同性戀、雙性戀、變性行為列入社會科課程,並教導學生這些族群對社會的貢獻和重要性,教師和學校不可反對,許多持反對意見的華人家長加入行動,連署反對該法案。 SB48法案最早由舊金山市同性戀州參議員Mark Leno於2010年底提出,目的是為了從小糾正人們對性取向不同的人群的歧視,減少校園對此類學生的暴力,並降低他們的自殺率。法案經參議會教育委員會、全會、眾議會一路通過,最終州長布朗於今年7月14日簽署,正式成為法律。 家住亞凱迪亞的陳小姐並非宗教界人士,她對同性戀持平和心態,但她堅決反對自己在亞凱迪亞學區就讀六年級的小孩接受同性戀的教育。她說:「我對同性戀、異性戀、變性行為不反對也不歧視,但我反對把他們列入社會科學教科書。首先,同性戀為何須列入科學書?其次,美國教育公正中立,為何用小眾的生活觀念為標準來教育大眾?」 陳小姐認為,同性戀、雙性戀、變性行為,沒有科學依據證明是否屬天生,看似更像是個人私生活的選擇與大眾不同,「缺乏科學依據的教學內容,怎能放入教科書內?」她不希望孩子被教導非科學或無科學依據的東西,「我相信廣大家長也不希望如此。」 陳小姐還說,美國教育政教分離,目的就是不以少數人觀念來教育大眾,與政治、宗教有關的內容都應列為教科書內容,為什麼同性戀可放入加州教材? 因華人傳統觀念影響,陳小姐認識的華人家長多數反對SB48法案,還有不少家長收集簽名。 太平洋法律協會與其他維護傳統婚姻的機構,已向政府遞件,要推行全民公投,由選民複決此法律。據悉,簽名活動將於9月30日結束,如果收集50萬個有效簽名,民眾就可複決法案。 哈岡「國際大使命基督教會」傳教人沈瑞雲也認為,在教科書提倡同性戀或變性行為不妥,易誤導心智尚未成熟的孩童,使他們認為同性戀、雙性戀、變性是與一男一女婚姻制一樣,過於強加於人。 華裔不具名的教委對華人保守心態理解,但SB48畢竟已成法律,公立學校無法持反對態度。若教育廳明年1月發放修改過的教科書和經費,在法律規定下,學校必須提供包含同性戀、雙性戀、變性行為等內容的相應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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