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女學生家長98年7月向政大投訴,指女兒受老師、中文系副教授洪燕梅負面影響,有超越一般的師生關係,身心受創。學校性平會調查認為,洪燕梅違反教師專業倫理,建議校方,她如不道歉就解聘等6項處置,校方昨天開校教評會報告此事。 包括中文系、法律所等40多位學生中午在行政大樓靜坐,抗議性平會越權,未審先判,認為性平會認定洪老師是違反專業倫理,應啟動教師法三級三審制,無權說要解聘老師,嚴重違法。 也到場的洪燕梅委任律師尤英夫指出,洪老師這學期請假,「不會道歉,因為學生說的不是事實」,她不滿性平會的結論,只有3人就決定,且申訴時碰到同一批委員,根本有問題,而之前媒體報導讓她名譽受損,會跟校方提國家賠償。 政大性平會副主委修慧蘭指出,性平會對學生和老師各訪問兩次,還訪問10位證人,認為洪老師以教師優勢身分,主動與學生發展超越師生親密關係,且老師因輔導協助角色及聘任學生為助理等優勢,在兩人關係有主動及主導性,造成學生身心傷害。 她表示,性平會也建議學校對老師6項處置,包括要對學生書面道歉及簽切結書不再干擾及接觸學生,否則要解聘;要接受諮商、5年內不能擔任導師及論文指導老師及兩年內不能加薪等。 修慧蘭說,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辦法即有規範教師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的關係,性平會都依法處理,至於尤律師所提委員只有3人等,也都依法處理。 校教評會主席、副校長林碧炤說,校教評會昨天只是跟委員報告學校處理進度,如果老師涉及解聘、停聘及不續聘,會依據教師法進行系院校三級三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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