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與二百多位律師,公開呼籲政府單位,正視非婚同居伴侶無法成家的台灣社會現況,並儘速立法保障這塊土地上所有不分性別、性傾向的公民,都能享有平等的成家權利。 我國現行法制,允許異性結婚,排除所有同性或異性的非婚同居伴侶共組家庭,及享有婚姻權益的可能性,九月九號律師節,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與二百多位律師,呼籲律師界的朋友們,共同連署支持我國伴侶權益的立法。 主辦單位表示,不分性別或性傾向,想建立穩定的親密關係及生活彼此有照應等考量,都是伴侶選擇同居的主因,主張我國應允許同志結婚,並另行創設一個不同於現行婚姻制度,在相當程度範圍內,委由當事人自主協商的伴侶制度,開放婚姻與伴侶制平等給所有人,並自由選擇適合自已的制度來成家立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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