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周刊 作者:閭丘露薇 2011-09-12 【這些日子,微博上關於同性婚姻是否應該合法的話題討論得非常熱鬧。應當說,如今人們對同性戀群體的態度已日漸寬容,這是社會進步的體現;而說到同性婚姻,至少在目前看來,還是很難獲得普遍的認同。我們約寫兩篇針對同性婚姻的評論,作者意見針鋒相對。但不管是反對,還是支持,說出來,比避而不提更有利於人們消除對同性群體的疑慮。】 90年代末,一個10年不見的男性朋友見到我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有一個秘密要告訴你。」我想也沒有想就問他:「你是不是同性戀?」 我們相識於大學時代,80年代末,我還不知道同性戀這個詞,只是覺得很奇怪,這個帥氣的男生,從來沒有見他帶過女朋友出來聚會,直到90年代初期,自己到了香港,透過電影、小說、新聞報道,還有身邊的同事朋友,才開始了解同性戀這個群體,有的時候,會想起這個當年的好朋友,似乎明白了他當時一些讓自己覺得有點奇怪的舉止。而現在,終於有機會驗證了自己的猜測。 看到我的坦然,朋友自然覺得鬆了一口氣。當天晚上,他帶著我去了北京三里屯衚衕裡面的一家同性戀酒吧,算是帶我開開眼界。不過他也不忘提出一個要求:讓我第二天扮演一個他暗戀了無數年的角色,因為他需要讓他的領導相信,他之所以到現在為止身邊還沒有女朋友,是因為他的一片痴情。 因為他的關係,我認識了他圈子裡面的不少朋友。儘管這樣,同性戀這個詞,只有在我們重逢的那天提過一次,不管是和他帶來的朋友,還是我自己結識的其他同性戀朋友,大家總是處於一種心照不宣的狀態,最多在聊天的時候,對方會用「我們」這個詞,或者告訴我他們經常去聚會的場所,來代表他和他的朋友所處的同一個群體。 對於這些相識已久的朋友,我相信他們已經非常清楚自己的性取向,也明白他們自己選擇的一條道路。在他們當中,和自己的父母坦白的並不多,或者是用一種模糊的、同樣心照不宣的方式迴避這個話題。不過,每次看到他們身邊要年輕很多的同伴的時候,我總是會有一點點的疑惑,因為我不是太確定,這些剛剛成年的年輕人,到底是非常清楚自己的取向,還是因為被帶進了這個圈子,以為這樣非常時尚? 之所以有這樣的疑惑,這是因為,同性戀這個話題,在中國內地社會被談論得太少,至少一直以來,在公開場合,主流媒體上面,都沒有出現過這樣的話題,如果出現,則會被描繪成前衛,或者是異類的形象,總之非常表面。這一點不像在香港還有台灣等華人社會,同性戀有公開的遊行,有關於同性戀的電影,也有名人公開承認自己的性取向,這個話題,已經不再是一種禁忌,或者是被官方視為意識不良的東西,同樣,也不意味著新潮。 這些日子在微博上,關於同性婚姻是否應該合法的話題討論得非常熱鬧,這讓我覺得有些跳躍,因為現在,大部分的同性戀也還不敢公開承認自己的性取向。 當然也有一些人已經開始站出來了,有的公開和自己的伴侶舉行婚禮,也有學者為同性戀不受社會歧視進行呼籲,也有的人告訴我,之所以要把同性戀婚姻合法化這個問題提出來,因為在他們看來,這是唯一一個可以為同性戀這個團體爭取權益的辦法。很多人談到了美國。其實美國和歐洲相比,在同性戀問題上算是保守,關於同性戀婚姻的討論,如果從全美國的範圍來講,依然是在激烈的討論當中。但因為不違法,同性戀的權益,得到美國憲法的保護,如果受到歧視,可以告上法庭。 同性戀得到社會的承認,免受歧視,這是天賦人權,就算自己不認同不接受,也不能剝奪對方的權利,但是社會就算要達到這樣的共識,也需要一個過程。至於婚姻關係,則是一種社會契約,需要經過社會的討論,這涉及人們對於婚姻的本質的看法、社會的道德標準、倫理觀以及價值觀的問題,如果社會的認知沒有達到某一種程度的共識,那麼就只能夠處於討論的過程之中。 如果同性戀這個問題,在社會上無法進行公開的討論,在學生的教科書裡面,沒有關於同性戀的基本常識的普及,同性戀這個話題,不能出現在公開出版的文藝作品裡面,沒有公眾人物願意站出來,帶頭公開自己的性取向,生活中,人們和同性戀交往的時候,依然用一種心照不宣的態度,那麼同性戀,其實還是一個被關在柜子裡面的話題,不要說婚姻,距消除歧視,也還有一段遙遠的距離。 (註:閭丘露薇 知名電視節目主持人,著有《行走中的玫瑰》、《無薇不至》、《不分東西》等。上文僅代表作者之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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