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日前台大醫院發生醫療團隊疏失,將愛滋感染者的器官移植到另外5位患者身上。事件爆發後,出現要求愛滋感染者需在健保上註記的聲浪。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指出,這種措施無法確保器捐安全。 器捐安全 需嚴格把關 林宜慧表示,愛滋感染者分為兩種,一種是知道自己已經感染的患者,另一種是不知道自己已經感染。問題是,目前台灣已經感染愛滋、但自己不知道的民眾,占愛滋感染者的大多數。如果器官捐贈的把守關卡僅靠健保強制註記愛滋感染者的身分,不知自己身染愛滋的民眾,也有可能成為器官捐贈者,根本無法保障器官捐贈的安全性。 另外,即使以前曾經驗過愛滋的民眾,也無法確保在器捐當時沒有感染。林宜慧舉例,如果一位民眾在2009年時檢驗愛滋結果為陰性,即使在健保卡上註記沒有感染愛滋,但經過2年後的2011年,仍無法保證這位民眾不是愛滋感染者。因此,器捐的安全性,不應建立在健保註記上,而是對器捐流程進行嚴格的落實以及把關。 手術感染危險性低 從這次的愛滋器捐事件,也可以看出社會對於愛滋非理性的恐慌,新聞以相當聳動的方式報導,例如描述進行器捐的醫師半身泡在血水裡等誇張的描述。林宜慧表示,如果媒體報導的方式讓民眾認為,連專業的醫事人員都極度恐懼愛滋,也會帶動一般民眾恐慌的情緒。 事實上,在外科手術當中,只要沒有發生深度且嚴重的針扎,醫事人員根本不可能感染愛滋,林宜慧指出,這是因為能夠進行外科手術的愛滋感染者,體內病毒量必須非常低,術後才能有良好的恢復。如果是病毒量高的愛滋感染者,因為癒後程度極差,根本不可能進行手術。 林宜慧表示,從這次愛滋器捐手術中相關醫事人員完全沒有進行預防性投藥一事,就可以證明,醫事人員在手術過程中其實相當安全。 譴責家屬 不合情理 事件發生後,也有輿論譴責器捐者未將感染愛滋的事實告知母親,也認為器捐者的母親不知道兒子患有愛滋一事表示疑慮。林宜慧表示,這樣的譴責完全沒有任何道理。該位愛滋器捐者已經是成年人,有自由選擇是否告知的意志,同時也接受病毒控制療程,將自己的健康狀況微持的非常良好。對那位母親而言,兒子已經是成年人,不負有照顧扶養義務,更不可能次次都帶兒子去看醫師吃藥。 林宜慧指出,在這個事件中主要應該負責的是沒有落實器捐流程的醫院,而不是家屬,家屬已經飽受折磨,這樣的譴責相當沒有道理,更對決定器捐的家屬相當殘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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