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KD Q:我好友跟我一樣是婆,她是個極愛跑夜店交朋友的人,自然交往的T也幾乎都是在夜店認識的。我不知道是她生性容易遇人不淑還是什麼原因,她連續好幾任女友幾乎都是因為對方花心劈腿,或是被她發現有其他炮友而分手,但她還是不改跑夜店、在夜店找對象的習慣。雖說一家管一家的事,但她每次受了傷都跑來找我傾訴,又死性不改繼續往夜店灑錢,我實在看不下去,也不想聽她不斷重蹈覆轍的故事,苦口婆心勸她,她又聽不進去,我該怎麼做才能把她搖醒?(樺樺) A:看了妳朋友的故事,不知怎麼忽然想現場打坐起來!其實人通常都有一些死穴是怎麼鑽也鑽不出來的,要悟道,只能靠自己某天茅塞頓開,不然,其他外人講的話都是別人在自己耳朵邊吹過的風,撼動不了大局的。但妳的好友也不至於如此冥頑不靈,就算被詐騙集團用差不多的手法騙了10次,到第11次總該會想到「好像」哪裡不對勁吧? 如果很不幸的,她真的已經夜店成癮不去不行,看不下去的妳不妨用傳播理論裡頭所謂的「邊陲路徑」,慢慢把她帶出讓她浮浮沈沈快滅頂的泥淖,絕對大勝過在她耳邊大唸緊箍咒,讓她覺得妳比她老母還煩人。癮頭需要分散,而不是一直逆向提醒她,讓她不斷想起夜店的事,甚至因為想逃避妳而躲到夜店的懷抱裡。比方說,應用戒煙或是改善憂鬱症的方法在她身上:多到郊外走走、從事健康娛樂、尋求生活重心──聽起來是八股,但卻沒有比這些建議更中肯的了。 說實在話,只要細想一下就可以發現,其實沒有什麼娛樂或習慣是非做不可、不做會死的,人之所以會把某項東西當成生活的重心,很多時候都只是一種習慣性的重複,當習慣不再成為習慣的時候,自然也沒有什麼好留戀或是無法自拔的了。再者,人當然都很想為自己的朋友做點什麼,只要妳能針對她的個性對症下藥,絕對可以「偷天換日」的把她帶往好的方向,讓她認識對的人,到時候夜店對她的意義算什麼,我想她再也不會記得了。(寫信給KD:talkpotato@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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