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IRL女子拉拉學園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2GIRL女子拉拉學園 首頁 新聞 觀點 查看內容

男人告家暴 性別已平權?

2011-8-9 05:59| 發佈者: tsubasa1113| 查看: 811| 評論: 1|來自: 聯合報

摘要: 最近新聞報導,「我被打了」這句話在家暴事件中,不再是女性專利,男人逐漸拋開面子,勇於聲請保護令,有些學者因此認為「這代表台灣的性別教育成功」、「性別平等觀念逐漸扎根,男生遭家暴願意站出來,顯示大男人的 ...
最近新聞報導,「我被打了」這句話在家暴事件中,不再是女性專利,男人逐漸拋開面子,勇於聲請保護令,有些學者因此認為「這代表台灣的性別教育成功」、「性別平等觀念逐漸扎根,男生遭家暴願意站出來,顯示大男人的觀念逐漸淡化」。然而,「報家暴」這個動作,對男人女人而言,都代表「不同」的意義。我們認為,男人舉報家暴,是相當複雜的社會結果,不能簡單地等同於性別平權的出現。

傳統的性別觀念,確實使得某些男性不願意去舉發家暴,就如一位男性家暴相對人說的:「男人死要面子,不會像女人一樣用這種方式來要求離婚…查埔人就是要忍耐,LP抓乎緊緊、抓到咭咭叫、抓到破也是要忍,如果被打,被怎樣,也只能『丹田』捏著,惦惦而已,不可能有什麼驗傷單…告家暴是只有女人才做的出來的鳥事」。

但是去舉發家暴的男性,就是因為性別意識平等而去舉發嗎?這就如勞資關係中的資方告勞方一樣,是勞資平等意識的結果嗎?顯然不是,男性在社會中所佔據的結構優勢位置並沒有大幅度變化,因此去舉發家暴的情況是相當複雜的。

以經常看到的越南女性與台灣丈夫家暴為例,很多時候台灣丈夫也會去申請家暴令,例如一位男性受訪者說:「我打她,因為我們兩個吵架,她去廚房拿菜刀,我賭爛,就把椅子拿起來丟過去了,怕什麼!……我踢她,踢她之後,她就跑去驗傷,驗傷之後,她去申請保護令,那我也去申請保護令;要請大家來請,她有傷,我也有傷。」這個案例可以發現,女性是基於自衛而還手,但男性並非是基於「性別平等意識」而舉發家暴,反而是利用法院去脈絡化的判決習慣來申請保護令,以便在未來的兩造訴訟中,取得有利的位置。

一位舉報家暴的受訪者說,他舉發前妻家暴,是希望這個女人不要來煩他就好,並非基於男女性別平等的觀念去舉報的,所以後來的後續處理,也是依循著傳統觀念在處理。他說:「她這次(被我告的罪名)絕對一定會成立,但我最後還是撤掉,她被罰,還不是我要拿錢出來,因為我有錢我還是一定會拿出來給她」。這表示,即便男性舉發家暴,傳統的性別價值仍是繼續存在。

「告不告家暴」不但是個性別的問題,男女告家暴的原因也大不同,不是簡單的「性別平權」,就可以充分解釋清楚。家暴法的成立,的確記錄了性別關係的轉變,但是不是就進一步證明了性別已經平權?值得我們再做進一步的探討。

丟雞蛋
1

讚一個

遞鮮花

酷斃了

我認同

被雷劈

剛表態過的朋友 (1 人)

發表評論

最新評論

引用 Insatiable 2011-8-10 12:49
我不懂這兩者間的關係何在?
就像大家搖旗吶喊著性別平權,但真正會被性侵生小孩的只有女性
女人想墮胎還得經過男人同意,美其名的性別平權只是讓男人合理化自己不負責任與不憐香惜玉的行為。

查看全部評論(1)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信箱|愛女生BBS|隱私權條款|2GIRL女子拉拉學園

GMT+8, 2025-5-2 16:16 , Processed in 0.07353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