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桑的一篇《同性戀不文明》文章(2/8/2011),我的第一個感覺就是不倫不類,思想保守和封建,甚至還停留在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老時代。用他那封閉的思想來思考同性戀問題,總會覺得同性戀已經違背陰陽兩極的自然定律,他們最終將會邁向自取滅忙的恐怖結局。 且撇開變性的不談,先從同性結婚是否屬于“不正常”和“非法的事”來看,試問該“不正常”和“非法的事”如何詮釋呢? 我拜讀了整篇文章,林桑兄並沒有在他的文章裡頭列舉有力證據來闡明何謂“不正常”和“非法的事”,以及如何的不正常和非法,只見他罵得口沫橫飛,洋洋得意,讓人讀了只覺得他的文章空洞,不切實際! 心靈上的結合 一對同性戀結為連理枝,白頭偕老,沒有生育以及孕育下一代,就必須與“不正常”和“非法的事”劃上同等號?真是荒謬極了!同性的結合,並不是單單肉體上的結合,而是心靈上的情意結,兩人真心對照,攜手共渡風雨路,相互扶持到終老,就要與“不正常”和“非法的事”聯想在起來嗎?相信你我心中都有數! 至于同性“夫婦”領養孩子的問題,可有可無!同性婚姻的存在,只在乎彼此之間的愛戴和重視(異性夫婦也是如此),而不在乎有沒有孩子來延續下一代,故沒有必要以刻薄的話說到“孩子在不正常的家庭長大”,以及“心態不獲正常的發展”等來批判無辜的孩子! 一個在同性戀環境成長的孩子,他們長大后如何思考,取決于我們成人灌輸什么價值觀予他們、孩子們成長的環境,和他們的社交圈子等多方因素,難道你敢擔保說孩子長大后,就不能與異性戀者結婚嗎? 如我所說,同性戀者的結合,是身心靈的結合,彼此都重視彼此間的默契,活在兩人溫暖的愛巢,而他們這種結合和默契,根本沒有對週遭環境和人類帶來破壞和不安,也沒擾亂社會秩序,請問何來愚蠢呢?相反地,同性戀者可以是奉公守法的人,也可以是個遵守國家原則的人,甚至是個關愛社會和眾生的人,難道這一切比不上那些搞婚外情、有私生子、搞一夜情、三角戀、同居等的異性戀嗎?難道這一切就不愚蠢嗎? 尊重專業之言 輔導員對于同性戀的問題,贊同或不贊同的看法,是基于他們在輔導個案當中累積的經驗。他們把所處理過的檔案,加以處理和分析,再加上客觀因素等,才說出他們專業的肺腑之言,我們應該給予尊重和參考! 我們不是輔導員,我們對人性不見得全然瞭解,惟有輔導員有專業的知識來接觸所謂的受輔導者,從人心解剖,從人的心理看問題,從而看到與其跟一個異性結婚,婚后因種種問題而鬧家變,倒不如和同性相處,相親相愛,不是來得更好嗎? 同性戀的存在錯綜複雜,剪不斷,理還亂,我們的社會對這個課題有兩極化的看法,孰對孰錯,沒有一個絕對標準。對于同性戀,我們只能跟著自己的感覺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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