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官方統計局(SCB)本周公開的數據顯示,自從允許同性結婚的法律在2009年5月生效以來,已有超過兩千人在瑞典登記同性婚姻,其中女性多於男性。 瑞典統計局8月2日向媒體公開了同性婚姻相關數據。數據顯示,從2009年5月至2011年5月,即瑞典承認同性婚姻登記的法律生效后的兩年時間裡,已有2086人在該國登記同性婚姻,另外還有1249人將以前登記的同性戀民事伴侶關係正式轉為婚姻關係。 在所有已登記同性婚姻的人中,1300人為女性,男性有786人,女性人數明顯多於男性。此外,共有657名女性和592名男性將同性戀伴侶關係轉成了婚姻關係。統計人數中出現奇數,是因為官方數字只統計瑞典公民,未包括與瑞典人結婚的外國人。 據官方統計,到2011年5月31日為止,仍註冊為同性戀伴侶關係的女性和男性分別有1850人和1744人,明顯多於近兩年內轉向婚姻關係的男、女同性戀者人數,顯示即使在同性婚姻合法后,瑞典的許多同性戀者仍傾向於生活在伴侶關係而不是婚姻關係狀態中。 同性婚姻的合法為同性戀伴侶提供了更多選擇,也相應導致登記在冊的同性伴侶人數減少。根據2008年12月31日,也就是同性婚姻合法的幾個月前的數據,當時已登記伴侶關係的男、女同性戀者分別有2670人和2624人。 在瑞典,同性婚姻配偶享有領養孩子的權利。另一方面,瑞典教會已從2009年11月起允許為同性戀伴侶主持教會結婚儀式。據瑞典教會公開的數據,到今年為止,已有總共166對同性戀伴侶舉行了教會婚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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