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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婚姻為選舉? 李鴻鈞:感情因素應比法還重要

2011-7-13 19:45| 發佈者: ajenn| 查看: 1489| 評論: 4|來自: NOWnews

摘要: 總統府國家人權報告撰寫小組6月底開會,多數與會者主張應正視同性戀組織家庭的人權,認為政府應朝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努力,對此,國民黨立委李鴻鈞今(11)日表示,「兩個人在一起,都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感情的因素 ...
總統府國家人權報告撰寫小組6月底開會,多數與會者主張應正視同性戀組織家庭的人權,認為政府應朝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努力,對此,國民黨立委李鴻鈞今(11)日表示,「兩個人在一起,都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感情的因素應該比法還重要。」 

台灣將於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提出國家人權報告,國家人權小組也請內政部、法務部、司法院於下次會議提出,同性婚姻的統計資料研究。 

李鴻鈞說,美國是有些州承認同志婚姻,並不是全國,李鴻鈞指出,「兩個人在一起不管是男女男男女女,都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法的重要還不如感情來得重要,感情應該超越法律。」 

對於有人質疑是為了選舉,李鴻鈞說,台灣社會可以討論這項議題,但是講到適法性,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必須花很長的時間來討論,但是社會應該要尊重所有人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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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引用 imfree 2011-7-20 16:19
感情固然重要,但是我們真的要顧慮到現實面
例如生病時的家屬、財產分配、甚至保險受益人等等,這些都需要法律保障
引用 two26 2011-7-15 02:03
感情因素當然比法重要,但是依法無據,也難得社會正名,更遑論任何保障!!
引用 joy6082 2011-7-14 21:46
連印度都同性婚姻合法了,看似比印度還要先進、繁榮的台灣
何時才能合法呢????
引用 傻瓜就是我 2011-7-14 07:30
又是要騙選票,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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