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以違憲為由,駁回加州同性戀結婚禁令的前聯邦地區法官華克(Vaughn Walker),證實長久以來的傳言,他自己就是同性戀者,但強調他的性向,與他裁決此具里程碑意義的案件無關。 現年67歲的華克自聯邦首席地區法官退休後首度打破沉默,談及他裁決八號提案違憲的心路歷程。他告訴舊金山紀事報,他從不認為因自己的性向應迴避裁決此案。 結束21年聯邦法官生涯,目前任職於私人法律事務所的華克說:「如果你認為法官的性向、族裔、原籍、性別會阻礙其審案,那是一個非常扭曲的想法,我不認為它們之間有關連。」 華克去年在舊金山審理加州選民2008年通過的第八號提案時,外界一直謠傳他是同性戀者。八號提案將加州婚姻限制於一男一女之間,禁止同性結婚。反對同性結婚者指責華克帶著偏見受理此案,事實上他是被抽到審理此案。 華克裁決禁止同性結婚的八號提案違憲後,此案被上訴至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 華克強調,他審理此案時雙方陣營皆無人要求他下台,反對同性戀結婚的8號提案支持者,在提出上訴時也未提及他的性向問題。 華克說,他堅持自己的裁決,也希望上訴法院根據是非曲直審理此案。 早年為公司法律師的華克,由共和黨籍的布希總統任命為聯邦法官,21年法官生涯中被視為是自由主義傾向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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